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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 政策解读:《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探测设施统筹规划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8-05

政策解读:《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探测设施统筹规划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5 11:07 来源: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25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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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探测设施统筹规划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 《通知》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各部门、各行业根据业务需要组织建设了多种类型的气象探测设施,基本形成了我旗社会气象观测网,有效弥补了综合气象观测站网的不足,对于提高气象监测覆盖面、弥补监测盲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存在着观测标准不一、探测环境参差不齐、观测精度和频率差异以及数据接口、格式不统一等现象,严重制约了数据应用水平提升和综合效益发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和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24〕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21]16号)、《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22〕33号)和《新巴尔虎左旗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新左政办字[2023]29号)等文件精神,印发了《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探测设施统筹规划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通知》目标任务

加强全旗社会气象观测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建立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共建的社会气象观测管理和共享机制,更好地发挥综合气象观测效益。

三、《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内容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统筹规划气象探测设施”,规定了气象部门牵头统筹规划管理社会气象观测探测设施建设,各单位备案和通报制度,强化落实行业标准。第二部分“强化数据应用,建立信息资源管理机制”,建立数据交汇、信息管理、数据研究和联动协调机制。第三部分“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强调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加强全旗气象探测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

四、 《通知》涉及范围

本旗行政区域内,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境内外投资建设气象探测设施的行为。

五、 《通知》可行性操作

本旗行政区域内,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从事气象探测的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并稳定运行的气象观测站,按照中国气象局令第34号《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35号《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备案。

六、 《通知》中气象探测设施含义

本办法所称气象探测设施,是指具备气象要素(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雨量、能见度、天气现象、日照、蒸发、云、太阳辐射、土壤温度、土壤湿度、大气成分等)观测功能的仪器与设备,如气象站、气象雷达、测风塔、大气成分探测站等。

七、 《通知》中探测信息共享

探测信息共享是指加强气象探测信息的行业应用和研究。各部门充分利用技术、资源优势,联合开展专业气象研究与学术交流,不断提升全社会应用气象信息趋利避害的水平。推进灾害和相关探测信息的共享,促进气象与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共同提高防灾减灾和各行业部门气象服务的能力。

八、 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新巴尔虎左旗气象局负责解读。具体联系人:达来木仁,联系电话:0470-660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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