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30011621072F/202312-00016 | 组配分类: | 新左旗政府文件 |
| 发布机构: |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称: |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苏木镇、旗本级权责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 文号: | 新左政字〔2023〕118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2-27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8号)、《呼伦贝尔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增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呼党办发电〔2022〕33号)、《呼伦贝尔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要求,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保留1304项自治区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取消下放(含执法重心下移)268项行政权力事项,结合新巴尔虎左旗实际,对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梳理。
经梳理,各苏木镇行政权力100项,旗直各部门行政权力5645项,其中新增(承接)行政权力124项、调整行政权力20项、变更行政权力15项、取消行政权力6项。最新权责清单将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子门户网站予以公布。请各苏木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权责清单规范行使行政权力,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全面履行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