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新左旗政府办公室文件 | |
| 发布机构: |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称: |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通知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日期: | 2021-10-14 |
新左政办字〔2021〕55号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及职责通知
旗直各部门、各苏木镇:
根据工作需要,经旗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新巴尔虎左旗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进行重新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常李明 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
副组长: 王兴国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张纯刚 旗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尹雷艺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史兰春 旗委政法委副书记
贝 尔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吉日木图 旗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主任
夏 露 旗公安局副局长
达古拉 旗人民法院副院长
高 莹 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孟 和 人民银行新左旗支行行长
王 平 旗农业银行行长
海日图 旗信用联社理事长
李建鹏 旗邮政储蓄所所长
朝勒门 旗委网信办主任
汤博坤 旗发改委副主任
李 山 旗教育局副局长
包金龙 旗民政局副局长
刘 博 旗司法局副局长
郭永祥 旗住建局副局长
哈斯毕力格 旗农科局副局长
郝艳丽 旗文旅体局副局长
白云祥 旗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包海虎 旗林草局副局长
乌兰巴特尔 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朱刚强 旗信访局副局长
娜仁图雅 阿木古郎镇副镇长
崔占军 嵯岗镇党委副书记
伊德尔胡 乌布尔宝力格苏木副苏木达
吴振文 新宝力格苏木副苏木达
王银龙 吉布胡郎图苏木党委副书记
锁 头 甘珠尔苏木武装部长
呼斯勒 罕达盖苏木党委副书记
旗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旗财政局副局长吉日木图同志兼任。今后,领导小组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旗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二、职责分工
(一)旗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领导全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协调全旗非法集资监测预警、调查取证、性质认定和处置善后及维稳工作,研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重大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组织旗有关部门研究建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开展非法集资案件的监测、统计及上报工作,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三)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研究、部署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建立健全防范非法集资组织领导机制、监测预警机制、应急反应机制。制定本行政区域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应急预案,组织排查并依法处置本行政区域内非法集资案件工作,协助配合查处上级交办的跨区域案件。
(四)旗直成员单位职责
1.旗委组织部:负责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旗直部门和苏木镇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2.旗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对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3.旗委政法委:负责指导和协调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善后处置、维稳工作,负责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引发的其他群体性事件。
4.旗人民法院:负责非法集资案件的审判、涉案财产处置执行工作;针对审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
5.旗人民检察院:负责非法集资涉案人员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查处涉及非法集资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行为;积极参与处置非法集资需要协调的事项;为非法集资案件办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指导等工作。
6.旗发改委:负责推进全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全旗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共享交换平台,营造诚实守信的金融生态环境,查处创业投资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对全旗电子商务行业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与处置,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参与非法集资性质的认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和善后工作。
7.旗公安局:负责受理单位或个人举报、报案、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等案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押非法集资活动涉案资产;协助、配合做好集体上访、集体维权等突发性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8.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运用企业登记系统分类、定向抽查检查、信息公示、风险警示约谈、市场准入限制、建立黑名单、注销营业执照等多种手段,对登记注册中不含金融、理财等字样,但实际从事金融业务类金融企业,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沟通协调,配合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管。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涉嫌从事非法集资违法广告发布行为。
9.旗财政局:负责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经费纳入旗本级财政预算,以及旗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照部门职责负责监管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类金融机构;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性质认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案件查处和善后工作。
10.旗信访局:负责涉及非法集资的信访信息报送和集体上访、集体维权等突发性群体事件,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
11.旗司法局: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监督,参与全旗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法律事务及法制宣传工作。
12.旗委网信办:负责密切关注各地网上非法集资舆情,及时通报有关舆情动态。
13.旗教育局:负责教育领域的非法集资、校园贷及现金贷、套路贷等新型消费手段对学生危害性的宣传与解读,在学生群体中做好相关防范、监测、预警工作。
14.旗民政局:负责对全旗养老机构超范围吸收资金,以及承诺高额回报吸收公众资金进行养老机构开发等非法集资情况的监测预警与处置,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15.旗住建局:负责对全旗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公司等建筑行业非法集资情况的监测预警与处置;重点打击首付贷、众筹买房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中介机构开展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行为进行行业监管;严厉查处炒卖未取得不动产产权证书的商品住宅行为。
16.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对全旗涉农互助合作组织以种养殖、绿色农业等名义,以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吸收公众资金等非法集资情况的监测预警与处置,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17.旗林草局:负责对全旗林业、草原领域内确权、投资、合作(托管)投资活动等涉及非法集资情况的监测预警与处置,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18.旗应急管理局:根据旗政府安排配合好旗处非办做好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
19.旗文旅体局:负责对文化与旅游行业非法集资行为的监测预警与处置,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20.人民银行新左旗支行:负责协助、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做好对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的监测、支付结算、资金流向以及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企业非法集资情况的监测预警与处置,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和善后工作。
附件:新巴尔虎左旗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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