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新左旗政府办公室文件 | |
| 发布机构: |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财政局 |
| 名称: |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巴尔虎左旗2021年预算执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21-05-12 | 发布日期: | 2021-05-12 |
新左政办发〔2021〕13号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巴尔虎左旗2021年预算执行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预算执行单位:
《新巴尔虎左旗2021年预算执行工作方案》已经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2021年第八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主动公开)
附件
新巴尔虎左旗2021年预算执行工作方案
为坚决执行《预算法》,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现结合旗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密结合历次巡视审计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下定决心做好预算执行工作。本年度要进一步严格预算执行,对于纳入预算的项目,要严格按照进度予以保障;对于受客观财力不足影响,不能纳入预算的项目,要按照规定加强管理,严格审批项目执行的依据文件和实施的必要性(详细说明项目资金的文件依据、政策依据和必要性依据)。
二、具体内容
(一)化解2020年及以前年度拖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1.统计核对2020年及以前年度上级转移支付拖欠情况,形成《2020年及以前年度上级转移支付拖欠台账》,重点包括拖欠的资金年度、资金数额、资金级次和涉及项目的实施进度,以及是否涉及各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报等情况。(牵头部门:旗财政局,配合部门:旗政府督查室、各预算执行单位)
2.筹集资金归位上级转移支付。旗政府例会研究制定偿还计划方案,优先归位中央资金、个人补贴类资金、民生领域资金和涉及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资金;研究制定转移支付资金整合方案,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特别是对实施进展缓慢、拖欠时间长的项目资金,重点予以整合统筹使用。每年安排预算资金用于归位最紧迫的拖欠项目资金,纳入预算并逐年增加。(牵头部门:旗财政局,配合部门:旗政府办公室)
3.对已经结束的项目形成转移支付结余,要及时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收回资金全部用于归位该部门历年欠拨转移支付;认真研究上级各项政策,准确把握上级资金投向,积极申请转移支付支持。(牵头部门:各项目主管部门,配合部门:旗财政局)
4.预算执行要在部门当年的预算额度范围内(包括当年部门预算和当年部门收到上级转移支付)实现自身收支平衡,无特殊情况坚决不发生跨部门的预算挤占情况。(牵头部门:各项预算执行单位,配合部门:旗财政局)
(二)切实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5.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梳理地方出台的津贴补贴,结合自治区巡视整改要求,准确测算财力保障水平,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履行上级政府报备程序,积极争取将我旗未执行的三项目津贴补贴纳入保工资范围,其中:在职职工通讯补贴年人均标准2400元,年支出需求630万元;在职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年人均标准3600元,年支出需求947万元;离退休职工疗养费年人均标准7200元,年支出需求1246万元。继续开展全旗在编在岗人员清查工作,国家规定的财政供养人员范围以外的非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实现国家保障范围和地方保障范围的责任区分。(牵头部门:旗财政局,配合部门:旗人社局)
6.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安排部门公用经费,即:行政部门按实际在编在岗人员每人每年14600元保障,公安司法部门按实际在编在岗人员每人每年12000元(不含转移支付)保障,其他部门按实际在编在岗人员每人每年11680元保障。按照国家规定的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做好保运转支出预算总额测算。因取暖费支出必须保障,由旗供热办做好取暖面积统计工作,区分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办公用房在公用经费额度范围内予以保障(业务用房取暖费列入项目预算),公用经费预算总额扣除办公用房取暖费后,剩余部分按照单位人均标准进行保障。在预算执行中。要通过计划审批环节和一般性支出监控系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一般性支出等重点监控事项,积极开展压缩工作。(牵头部门:旗财政局,配合部门: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及其他预算执行单位)
7.认真对照国家保障范围内的民生项目,查找相应的政策和依据文件,严格按文件范围和标准予以保障,做到执行保障有据可依。重新梳理自治区、盟市、旗县出台各项民生政策,严格按文件范围和标准进行测算,确保上级应承担的补助资金足额下达。准确测算国家和地方出台的各项民生政策我旗应配套部分,分级次进行统计管理。根据地方可支配财力情况,按照先落实国家政策、后落实地方政策的顺序,逐步将需要旗县配套部分纳入本级预算,实现国家保障范围和地方保障范围的责任区分。(牵头部门:旗财政局,配合部门:各预算执行单位)
(三)做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对账工作
8.认真及时开展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对账工作,财政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每收到一笔涉及具体用途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要立即通知相关预算单位细化到项目,做好预算指标调整工作,及时向旗人民政府及人大常委会备案。(牵头部门:各项目主管部门,配合部门:旗财政局)
(四)合理推进预算调整
9.对有政策有依据应当纳入年初预算,但因地方财政困难未能纳入预算项目进行预算调整。认真梳理、及时编报本级项目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和旗委、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纪要明文规定的重点工作项目。项目支出实行项目库管理,由单位提出正式文件申请,说明项目名称、支出计划及项目实施的必要性,连同可行性的政策和依据文件复印件,报财政局审核,按照轻重缓急、资金需求规模,结合财力状况,在当年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经财政局审核并报旗政府审定,应当纳入2021年年初预算,因地方财力不足,未能纳入年初预算的本级项目支出,各部门不需要再次申请,旗财政局将在项目库中予以保留,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整合专项资金、申请新增政府债券(公益性项目)和努力实现超收等方式,在年度预算调整中逐步给予解决。(牵头部门:旗财政局,配合部门:各项目主管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严格预算执行是落实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各预算单位要精心组织,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认真扎实做好本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各项工作。旗财政局要切实加强服务和协调、督促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运行水平。
(二)落实责任,提高水平。各预算单位要按照《预算法》等法规、政策要求落实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促进预算执行工作与本单位事业发展的结合,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水平,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保障力。
(三)加强配合,确保质量。旗政府原则上不再制定新的增加财政支出的政策和措施,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将在2021年下半年予以办理,期间旗政府不受理审批部门追加支出的预算申请。旗财政局每月通报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部门执行支出来源情况。各预算单位要主动加强工作对接、强化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圆满完成预算执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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