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新左旗政府办公室文件 | |
| 发布机构: |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新左旗政府办公室 |
| 名称: |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20-05-13 | 发布日期: | 2020-05-13 |
〔2020〕16号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镇、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重要政策措施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部门、各苏木镇政府要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5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明确解读责任,规范解读流程,严格解读时限。对各镇乡街各部门起草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原则上都要进行解读,不能解读的需说明理由。起草部门制定解读方案(明确解读方式)应与送审稿一并报送;文件印发后,起草部门应同步完成解读文本(确定的解读方式)修改工作,报旗政府办公室审核后发布。对部门制发的政策性文件,由制发部门负责解读;部门联合制发的,由牵头部门负责解读,联合制发部门配合解读。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发的政策措施,可参照《办法》规定,由公共企事业单位负责解读,主管单位负责监督。各部门、各苏木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带头宣讲解读,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
二、明确解读重点
重点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养老服务、精准脱贫、质量价格、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社会信用、公共交通、文化旅游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民生领域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解读政策要实事求是、有的放矢,从公众视角出发,力求通俗易懂。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传递权威信息,避免误解误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性文件必须做到全部解读。
三、明晰解读程序
(一)各苏木镇各部门提请以旗政府或旗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政策性文件时,须将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包括解读提纲、解读方式、解读渠道、解读时间等)和解读材料(包括文件背景依据、目标任务、重点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作为附件一并报签。上报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旗政府办公室予以退件。对于需提交旗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政策性文件,应一并提请审议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文件印发后,起草部门要按照解读方案,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二)以苏木镇、部门名义印发政策性文件时,应一并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报本单位负责人审签;部门联合发文的,由牵头起草部门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会签,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文件印发后、要按照解读方案,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同时,将文件和解读材料报旗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局备案。(政府办公室邮箱:zf6601453@163.com;政务服务局邮箱:xzqzwgk@163.com)按程序在旗政府网站、“三务公开”网站等媒体上公开和解读。
四、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务公开工作总体布局。在制定政策时,同步组织、部署政策解读方案、政策解读材料,并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宣讲政策,发出权威声音,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二)优化解读方式。政策解读方式一般包括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和新闻发布会等,各苏木镇各部门要结合政策性文件实际,选择便捷、有效的解读方式。旗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政策性文件印发后,起草部门要及时通过合适解读方式进行解读,积极利用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政府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文件及解读材料,方便公众查询获取。
(三)实行全程解读。各苏木镇各部门要坚持政策制定、落实与解读工作同步推进,切实树立“全程解读”意识,抓好常态化解读工作。政策性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要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加大分析研判力度,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增进社会共识。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多举实例、多讲故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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