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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政府公报
名称: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巴尔虎左旗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12-10 发布日期: 2018-12-10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巴尔虎左旗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0 16:33 来源:政府公报 浏览:1175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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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旗直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增强城乡居民对蒙中医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进蒙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启动实施的基层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附件1:新左旗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附件2:新左旗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印发

附件

新巴尔虎左旗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提升基层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增强城乡居民对蒙中医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进蒙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启动实施的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基层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以旗蒙医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苏木镇卫生院、嘎查卫生室为主体,其他医疗机构蒙中医药科室为补充的基层蒙医药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完善,服务设施设备明显改善,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管理更加规范,服务能力有较大提升,较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蒙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实现人人基本享有蒙中医药服务。

(二)具体目标:到2020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苏木镇卫生院和70%的嘎查卫生室具备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0%以上的苏木镇卫生院设立蒙医馆或国医堂等蒙中医综合服务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蒙医诊疗量在“规划”期间有明显提升,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到30%。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蒙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加强旗蒙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6-2020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64号),切实履行好举办旗蒙医医院的主体责任,到2020年,其功能要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基础设施条件力争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协调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

2.加强旗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蒙医药科室建设。旗人民医院要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加强蒙医临床科室和蒙药房建设;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按照《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加强蒙医妇科和蒙医儿科建设。到2020年,旗人民医院设有标准化蒙医科、蒙药房,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能够提供蒙医药服务。(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协调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蒙医药中医药服务条件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苏木镇卫生院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加强蒙中医科和蒙中药房建设,并配备蒙中医诊疗设备和蒙中医药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嘎查卫生室要加强蒙中医诊疗设备配备。到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苏木镇卫生院普遍设有标准化蒙中医科、蒙中药房,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以上的嘎查卫生室具备提供蒙医药或中医药服务的条件。(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协调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

4.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蒙中 医。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非营利性蒙医中医专科医院,发展具有蒙医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站)。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蒙医药中医药服务的蒙医中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对其不作布局限制。社会办非营利性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和政府办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协调发展改革部门、工商部门)

(二)切实加强蒙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5. 夯实基层蒙中医药人才队伍。推进蒙中医全科医生培养,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实施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等人才培养、聘用工作,鼓励取得医师资格的蒙医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在乡村执业,探索旗县级蒙医中医医院人员在乡村调配使用等,进一步强化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蒙医药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4-0.6名合格的蒙医中医全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苏木镇卫生院蒙中医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3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蒙医中医医师或能够提供蒙医药中医药服务的全科医师,70%以上的嘎查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蒙医药中医药服务的医师。(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协调人社部门、教育部门、财政部门)

6. 加强基层蒙医药中医药人员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加大力度,对现有基层蒙中医药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跟师学习、适宜技术推广等方式,提高岗位技能。旗蒙医医院要建设1-2个基层名医传承工作室,吸引、鼓励名老蒙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蒙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基层蒙中医药骨干人才;鼓励基层蒙中医药人员参加大中专学历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和水平。(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协调人社部门、教育部门、财政部门)

7. 加强基层西医人员蒙医药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在职在岗以西医药知识为主的全科医生和嘎查医生、临床类别医师等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西学蒙”或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通过蒙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规范和提高其运用蒙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处理基层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更好地提供蒙中医药服务。将蒙中医药知识作为基层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的必要内容,根据群众就医需要和当地实际,提升基层蒙中医药技能和知识水平。(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协调人社部门、教育部门、财政部门)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蒙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8. 加强蒙医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旗蒙医医院要加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药浴、骨伤、肛肠、五疗、老年病等蒙中医特色优势专科(专病)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强化蒙中医诊疗技术水平,推广实施至少30个以上病种蒙中医诊疗方案,提高蒙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服务能力达到《县级中医(民族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基本标准》,旗蒙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以上蒙医医院水平;旗人民医院应根据《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加强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蒙医中医规范化诊疗服务能力;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应着力提高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蒙中医诊疗服务能力以及健康保健指导和干预能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苏木镇卫生院蒙中医馆等蒙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创建蒙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嘎查卫生室,推广多种蒙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的基层蒙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蒙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以及疾病康复中的作用。(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协调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

通过组建医联体、医共体、专科联盟等方式,鼓励城市二级以上蒙医中医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鼓励旗蒙医医院开展乡村一体化服务,进一步提高基层蒙中医药服务能力。(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协调编制部门、人社部门、药品监管部门)

9. 提高蒙医药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要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和蒙中医药服务团队,开展以蒙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要注重发挥旗蒙医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作用,提高蒙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蒙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效率。到2020年,老年人和儿童蒙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65%。在孕产妇、亚健康人群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中,要充分发挥蒙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蒙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开展蒙中医药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传栏更新次数以及健康知识讲座、公众健康咨询的次数等方面,蒙中医药内容应不少于40%。(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协调教育部门、财政部门)

10. 拓宽蒙医药中医药服务领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同时注重维护健康、发展治未病和康复等多元化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蒙中医诊疗外,积极提供蒙中医药咨询指导和人员技术培训,向城乡居民推广蒙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术方法。应根据城乡居民健康保健需求,不断完善蒙中医药服务内容,丰富服务形式,拓展服务项目。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以老年病、慢性病为重点,开展融合蒙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促进蒙中医药与健康养老结合。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开展社区和居家蒙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区域内的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等功能社区人群,创新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开展针对性的蒙中医药服务。注重发挥蒙中医护理在社区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中的独特作用,提供饮食护理、情志护理、用药护理、健康宣教等蒙医护理服务。(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协调教育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

11. 推进基层签约服务。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蒙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在推进签约服务过程中,要注重签约服务效果,努力让居民通过签约服务能够获得更加便利的蒙中医药服务,引导居民主动签约。同时,要积极探索提供差异化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满足居民多层次蒙中医药服务需求。(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协调人社部门、财政部门)

(四)加快推进基层蒙医药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12. 加强旗蒙医医院信息化建设。要加强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信息系统建设,功能涵盖电子病历、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等,规范接入区域人口健康卫生信息平台,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电子病历、医院运营数据的规范上报,实现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与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协调经信部门、财政部门)

13.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蒙医药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要加强基层蒙医馆、国医堂等蒙中医综合服务区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功能涵盖蒙中医特色电子病历、辅助开方、辅助诊断、名老蒙中医知识库、古籍文献知识库、远程诊疗、远程教育、蒙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并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协调经信部门、财政部门)

14. 推动“互联网+”基层蒙医医疗。旗蒙医医院和基层蒙医馆要大力发展蒙医远程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蒙医医疗服务应用,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智能客户端、即时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收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服务,让群众享受到规范、便捷、有效的蒙医药服务。(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协调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人社部门)

(五)大力推广基层蒙医药中医药适宜技术。

15. 加大适宜技术推广力度。旗蒙医医院要加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蒙医药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基地至少培训10名师资,每人掌握6类以上蒙中医药适宜技术,并能够按照蒙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5项以上蒙医药中医药适宜技术。要加强对当地蒙中医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10类30项以上蒙中医药适宜技术,为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培训1名适宜技术推广人员,每人掌握4类以上蒙医药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镇卫生院能够按照蒙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以上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70%以上的嘎查卫生室能够按照蒙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以上蒙中医药适宜技术。(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协调财政部门、人社部门)

16. 建立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机制。各单位要落实适宜技术推广责任制,旗蒙医医院要指定至少10名、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苏木镇卫生院和嘎查卫生室至少要指定1名适宜技术推广人员,负责区域内和本机构内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做到人员相对固定;要建立适宜技术推广考核奖惩机制,将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与旗蒙医医院评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并将考核结果与适宜技术推广人员年度绩效分配、评先评优挂钩。要积极发挥蒙中医药行业协会(学会)在适宜技术推广中的作用。(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协调财政部门、人社部门)

(六)切实做好基层蒙中医药城乡对口支援工作。

17. 推进旗直蒙医医院对口支援苏木镇卫生院。

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统筹安排旗直蒙医医院开展对口支援苏木镇卫生院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工作。原则上中心卫生院由市级蒙医中医医院进行对口支援,每年至少4所;一般卫生院由旗蒙医医院进行对口支援,每年4所。根据受援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的实际需求,以派驻支援队伍为主、设备和资金支持为辅,充分发挥支援队员特长,在承担当地常见病、多发病蒙中医诊疗任务的同时,培育至少6类蒙中医药适宜技术,通过开展临床带教、技术指导、专题讲座等形式帮助受援苏木镇卫生院提高蒙中医药服务能力;指导受援苏木镇卫生院规范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蒙医药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协调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人社部门)

(七)实施蒙医蒙药内蒙古行—蒙医药健康文化推进动。

18. 深入开展蒙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

以“传播蒙医药健康文化、提升民众蒙医药健康文化素养”为主题,以完善蒙医药健康文化内容、搭建蒙医药健康文化推进平台、畅通蒙医药健康文化普及路径为主要内容,各单位要通过制作蒙医药健康知识展板、阅报栏、宣传墙等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的蒙医药科普宣传活动,宣传推广蒙医养生保健素养知识,普及蒙医药文化、养生保健理念和方法,引导城乡居民自觉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到2020年,公民蒙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较“十三五”初期提升10%。(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协调宣传部门、科技部门、财政部门)

(八)进一步加强基层蒙医药中医药规范管理。

19. 进一步加强蒙中医医疗质量管理。旗蒙医医院加强基层蒙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重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蒙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用药进行监督检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蒙中医诊疗规范,蒙中医病历、处方等蒙中医医疗文书书写要符合相关规定,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协调人社部门)

20. 进一步加强蒙中药使用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蒙药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证蒙药中药饮片和煎煮蒙药中药的质量;开展蒙药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促进蒙药中药饮片合理应用。要加强旗蒙医医院制剂能力建设,提升蒙药中药制剂质量;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按照要求调剂使用蒙药中药院内制剂,方便基层群众临床需求。按照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医师处方行为,确保蒙药中药等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对乡村蒙医药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民间习用蒙药材、中草药要加强管理,规范服务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协调卫生计生部门、人社部门)

21. 进一步加强蒙药中药质量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蒙药中药生产和经营企业蒙药中药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蒙药中药采购程序,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采购蒙药材、蒙成药,保证蒙药中药质量,确保用药安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协调卫生计生部门、人社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提升工程行动计划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卫生计生(蒙中医药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本着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作为重要任务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安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实施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卫生计生、人社、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负责)

(二)强化责任制。

要落实部门职责,建立目标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实施。要围绕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每项工作都有明确的目标责任、明确的时间节点和明确的考核内容,把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蒙医药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把提升工程行动计划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细抓实抓好,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工作任务的落实和组织协调工作,对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同时加强对实施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卫生计生部门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评价和绩效考核中,将蒙医药中医药内容列为重要指标;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执业许可和年度校验时,要落实好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有关蒙医药中医药科室设置和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要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全科医生培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层卫生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面将蒙医药中医药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统筹考虑,统一安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蒙中药(含饮片、成药、制剂)和蒙中医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建立适应蒙中医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蒙中药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蒙中药制剂在基层调剂使用的政策措施,保证蒙中药质量,确保用药安全。

(三)强化政策落实。

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对蒙中医药事业的扶持政策,细化蒙中医药各项具体倾斜措施。

落实政府对蒙中医药投入补偿政策。旗财政要逐步增加蒙中医药投入,重点支持旗公立蒙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蒙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能力建设以及基层蒙中医药人才培养引进。进一步细化落实政府对公立蒙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研究制定有利于公立蒙医医院发挥蒙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完善相关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蒙中医药适宜技术与服务。及时完善、调整蒙医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促进蒙医中医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协调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

落实医保对蒙中医药服务的鼓励政策。在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中,完善差别支付政策,支付比例进一步向蒙中医机构和基层倾斜,鼓励使用蒙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小病到基层就诊。在推进按病种付费时,要以既往费用数据和医保基金支付能力为基础,建立谈判协商机制,在保证疗效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蒙(中)西医病种付费标准,引导基层使用蒙中医药适宜技术,节约医疗费用。逐步将日间手术、非药物疗法以及符合条件的蒙中医病种门诊治疗纳入医保基金病种付费范围。(人社部门牵头,协调发展改革部门、卫生计生部门)

鼓励和规范蒙中药制剂使用。要全面落实蒙中药院内制剂、蒙药中药饮片不取消加成和蒙中药院内制剂、蒙中药饮片不纳入药占比控制范围等政策。落实《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3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蒙药制剂调剂使用办法,鼓励医疗机构按规定在基层调剂使用蒙中药制剂。(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协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人社部门)

落实完善吸引稳定基层蒙中医药人才的激励政策。在深化旗公立蒙医医院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要通过落实完善基层蒙中医药人员编制、职称评聘、收入分配等倾斜措施,鼓励蒙中医药毕业生、离退休老蒙医药中医药专家、在职在岗蒙医药中医药人员到基层服务。鼓励各地积极探索蒙中医药人员一体化管理,推动人才资源下沉。(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协调编制部门、人社部门)

(四)强化项目带动。

国家和自治区设立提升工程专项,重点加强旗县级公立蒙医医院基础设施、蒙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专病、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蒙医急救能力、蒙药制剂能力、医院信息化建设,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蒙医综合服务区及其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蒙医药设备配置、基层蒙医药人员培养、基层蒙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城乡对口支援蒙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等。要围绕提升工程行动计划明确的重点任务和国家、自治区实施的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投入、相互配合的投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协调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

(五)强化考核督查。

要围绕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及考核评价指标进行“对账盘点”,加强督促检查。要建立通报奖惩制度,并将考核督查结果作为基层蒙中医药服务能力项目分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合格、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单位要进行约谈。(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协调考核部门、人社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六)强化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的宣传和培训,使卫生计生、蒙医药中医药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城乡居民充分认识实施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调动各方参与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基层蒙医药中医药人员主力军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的良好氛围。(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协调宣传部门、人社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4月)。分级启动基层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 行动计划。强化组织保障,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宣传部署,细化阶段目标任务。

(二)推进落实阶段(2018年5月—2020年10月)。按照阶段任务目标,落实投入和补偿倾斜政策,加快项目立项和实施,推进项目和政策措施落地,通过阶段督查和阶段考核,保证阶段目标的实现。同时,要积极组织创建基层民族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三)总结考核阶段(2020年11月—2020年12月)。按照考核要求,保证覆盖面,对基层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附件2

新左旗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十三五”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提升我旗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增强城乡居民对蒙中医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进蒙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成立新左旗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丽萍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包春霞 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青 春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包银湖 旗编办主任

成 员:常全斌 旗发改局局长

包岩碧 旗财政局局长

陈爱国 旗人社局局长

白双福 旗教科局局长

李广宏 旗经信局局长

包雪松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计局蒙中医药管理局,主任:包春霞。工作人员:于建林、吴桂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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