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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政府公报 |
| 名称: | 关于新巴尔虎左旗2017年、2018年涉农涉牧资金整合使用工作整改方案的公告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18-12-10 | 发布日期: | 2018-12-10 |
根据涉农涉牧资金整合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新巴尔虎左旗2017年、2018年涉农涉牧资金整合使用工作整改方案进行公告,公告期10天。如存有异议,请向旗扶贫办反馈。
公告期限;2018年9月17日到2018年9月27日
监督电话;6601640、12317
附件:
1、新巴尔虎左旗2017年涉农涉牧资金整合使用工作整改方案
2、新巴尔虎左旗2018年涉农涉牧资金整合使用工作整改方案
新巴尔虎左旗2017年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整改方案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
2018年8月
目录
一、 指导思想 1
二、 整合范围 1
三、 整合方式 2
四、 具体整合资金及项目建设内容 2
五、 实施步骤 6
六、 保障措施 7
新巴尔虎左旗2017年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整改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内财农〔2017〕207号)精神,结合排查整改工作,决定将中央下达资金(交通部门村村通路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及牧民自筹资金剔除整合范围,并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及部分项目下达资金、工程投资变化,对2017年涉农涉牧资金进行整改调整。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财政、扶贫牵头,各涉农涉牧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的基本要求,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多渠道整合涉农涉牧项目资金,使涉农涉牧资金的使用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实现涉农涉牧项目资金的整体合力和聚合效应,全面打赢全旗脱贫攻坚战。
二、整合范围
根据我旗实际,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各级财政用于农牧业生产发展和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在维持现有各类涉农涉牧资金投向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各负其责”的原则,将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农牧业、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综合开发、财政一事一议等资金重点于2017年全旗7个苏木镇55个嘎查的脱贫人口,扶持项目为特色养殖产业以及牧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整合方式
分类确定镇方式,对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区分不同的资金来源,确定合理的整合方式:
一是对已纳入自治区级整合层面的涉农涉牧专项资金,按照上级相关资金整合方案的要求,合理整合和统筹使用相关资金。
二是除上述资金外,其他涉农涉牧专项资金,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管理相似的资金,以各重点领域为平台,针对制约现代农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和关键环节,统筹集中使用。
四、具体整合资金及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我旗实际需求,2017年应整合资金4909.6192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资金4040.5908万元、市财政资金491.0292万元、旗财政资金377.9992万元。
(一)三到村三到户扶贫项目
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全部为自治区级资金。建设20套机电井;建立嘎查扶贫集体经济42处。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459户。责任单位:旗扶贫办。实施进度:2017年4月-5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5月-10月为实施阶段;10月-12月为验收阶段。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保障性楼房工程
项目总整合财政资金885.8182万元。按资金来源分类:自治区财政资金368.4286万元、市财政资金284.4448万元、旗财政资金232.9448万元;按资金种类分类:牧民进城定居工程资金463.5万元、游牧民安居工程资金192.9396万元、兴边富民工程资金187.6408万元、新农村牧区建设规划经费41.7378万元。购置楼房103套6300平方米。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03户。责任单位:旗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廉租房办,旗民事局,旗农工部,苏木镇。实施进度:2017年4月-5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5月-10月为实施阶段;10月-12月为验收阶段。
(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保障性住房(砖房)工程
项目总整合财政资金964.271万元。按资金来源分类:自治区财政资金894.1622万元、市财政资金35.0544万元、旗财政资金35.0544万元;按资金种类分类:游牧民安居工程资金251.0088万元、兴边富民工程资金660万元、新农村牧区建设规划经费53.2622万元。新建砖房134座6700平方米。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34户。责任单位:旗民事局、旗住建局廉租房办、旗农工部、苏木镇。实施进度:2017年4月-5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5月-10月为实施阶段;10月-12月为验收阶段。
(四)一事一议工程
项目总整合财政资金48.53万元。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48.53万元。建设风光互补项目36处。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36户。责任单位:旗财政局综改办。实施进度:2017年4月-5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5月-10月为实施阶段;10月-12月为验收阶段。
(五)农业开发资金项目
项目总整合财政资金1120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资金1060万元、市财政资金32万元、旗财政资金28万元。建设棚圈38座5320平方米、打机电井65套。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03户。责任单位:旗财政局农业开发办。实施进度:2017年4月-5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5月-10月为实施阶段;10月-12月为验收阶段。
(六)财政支持现代农牧业生产发展以奖代补资金项目
项目总投资882万元。全部为自治区财政资金。建设棚圈105座14700平方米。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05户。责任单位:旗财政局农牧业股。实施进度:2017年4月-5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5月-10月为实施阶段;10月-12月为验收阶段。
(七)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项目总投资359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资金186万元、市财政资金91万元、旗财政资金82万元。打机电井41套。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41户。责任单位:旗水务局。实施进度:2017年4月-5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5月-10月为实施阶段;10月-12月为报账验收阶段。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充分利用会议、电视、网络、微信等宣传媒体,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政策和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扶贫助困的良好氛围。
(二)制度制定阶段
在旗政府的统一协调组织下,编制资金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并组织专家评审,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项目库。建立健全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制定项目资金整合管理办法,多渠道筹集整合涉农涉牧资金。
(三)方案编制阶段
旗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加强对各单位申报项目的审核,编制我旗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实施方案。
(四)组织实施阶段
积极推行项目论证制和招投标制,按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杜绝专项资金挪用,加大项目的监督管理,并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及时跟踪报道。
(五)验收总结阶段
对竣工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旗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领导小组会同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完成进度、带来的效益、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进行认真分析,并形成总结报告旗涉农涉牧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织
成立由旗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旗委副书记任第一副组长,旗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旗各涉农涉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涉牧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管理相关涉农涉牧资金,研究解决涉农涉牧资金整合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定年度涉农涉牧资金整合方案,并对整合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财政局,负责对涉农涉牧资金整合
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组织指导。
(二)强化协调配合
各地各部门要以涉农涉牧资金整合工作为契机,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和协商,宣传落实涉农涉牧资金的各项方针政策。建立旗级资金项目库,各成员单位也要相应建立项目库,并上报涉农涉牧资金整合领导小组项目管理组,项目立项原则上要在项目库中遴选,纳入整合资金范畴的项目需经旗涉农涉牧资金整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方能上报或下达批复。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质量管理、资金管理、项目验收等工作督促检查,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提高涉农涉牧资金整合工作水平,共同推进工作。
(三)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
推进政务公开,各有关部门应将涉农涉牧扶贫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扶贫项目行政嘎查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资金监管
完善对整合后的涉农涉牧资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将监管关口前移,切实加强事前监管力度,建立决策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推进项目建设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实行管理责任制、监督跟踪制、监督抽查制等;强化资金管理和资金报账制,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报账提款、专账核算等管理规定,做到用钱必问效,无效必究责,确保整合资金用于农牧业领城,确保整合后项目资金安全运行、高效实用,提高畜牧业核心生产力,提升脱贫攻坚整体水平。
新巴尔虎左旗2018年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整改方案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
2018年8月
目录
一、 指导思想 1
二、 整合范围 1
三、 整合方式 2
四、 具体整合资金及项目建设内容 2
五、 实施步骤 6
六、 保障措施 7
新巴尔虎左旗2018年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
按照《呼伦贝尔市扶贫办 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旗县涉农涉牧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呼扶办发〔2018〕13号)精神,结合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决定将中央下达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剔除整合范围,并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对2018年涉农涉牧资金进行整改调整。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财政、扶贫牵头,各涉农涉牧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的基本要求,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多渠道整合涉农涉牧项目资金,使涉农涉牧资金的使用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实现涉农涉牧项目资金的整体合力和聚合效应,全面打赢全旗脱贫攻坚战。
二、整合范围
根据我旗实际,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各级财政用于农牧业生产发展和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在维持现有各类涉农涉牧资金投向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各负其责”的原则,将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住房城乡建设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地区,扶持项目为特色养殖产业以及牧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整合方式
分类确定镇方式,对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区分不同的资金来源,确定合理的整合方式:
一是对已纳入自治区级整合层面的涉农涉牧专项资金,按照上级相关资金整合方案的要求,合理整合和统筹使用相关资金。
二是除上述资金外,其他涉农涉牧专项资金,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管理相似的资金,以各重点领域为平台,针对制约现代农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和关键环节,统筹集中使用。
四、具体整合资金及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我旗实际需求,2018年整合资金2084.5万元。其中:住建局资金742.5万元、财政农开办资金209万元、水务局资金132万元、扶贫办资金1001万元。
资金按投向分类:总投资2084.5万元。其中:回购楼房投入742.5万元、安全饮水工程投入682万元、产业发展投入660万元。
(一)产业发展项目
项目总投资660万元,全部由扶贫办财政扶贫资金解决。其中:计划投入63万元,发展实施到户到人产业,扶持90户贫困户;投入318万元,推进3处旅游扶贫工程,覆盖扶持66户贫困户;投入244万元,发展9个地区特色产业,扶持101户贫困户;投入35万元,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责任单位:旗扶贫办。实施进度:2018年6月-8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9月-10月为实施阶段;11月-12月为报账验收阶段。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保障性楼房工程
项目总投资742.5万元。全部由住建局财政专项资金解决。购置楼房45套。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45户。责任单位:旗住建局、苏木镇。实施进度:2018年3月-4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5月-10月为实施阶段;10月-12月为报账验收阶段。
(三)安全饮水项目
项目总投资682万元。其中:水务局财政专项资金132万元、财政农开办财政专项资金209万元、扶贫办财政专项资金341万元。总共打机电井62套,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62户。其中:水务局打井12套,财政农开办打井19套,扶贫办打31套。责任单位:旗水务局、财政农开办、扶贫办。实施进度:2018年3月-4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5月-10月为实施阶段;10月-12月为报账验收阶段。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充分利用会议、电视、网络、微信等宣传媒体,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政策和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扶贫助困的良好氛围。
(二)制度制定阶段
在旗政府的统一协调组织下,编制资金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项目库。建立健全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制定项目资金整合管理办法,多渠道筹集整合涉农涉牧资金。
(三)方案编制阶段
旗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加强对各单位申报项目的审核,编制我旗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实施方案。
(四)组织实施阶段
积极推行项目论证制和招投标制,按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杜绝专项资金挪用,加大项目的监督管理,并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及时跟踪报道。
(五)验收总结阶段
对竣工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旗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领导小组会同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完成进度、带来的效益、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进行认真分析,并形成总结报告旗涉农涉牧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织
成立由旗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旗委副书记任第一副组长,旗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旗各涉农涉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涉牧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管理相关涉农涉牧资金,研究解决涉农涉牧资金整合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定年度涉农涉牧资金整合方案,并对整合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财政局,负责对涉农涉牧资金整合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组织指导。
(二)强化协调配合
各地各部门要以涉农涉牧资金整合工作为契机,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和协商,宣传落实涉农涉牧资金的各项方针政策。建立旗级资金项目库,各成员单位也要相应建立项目库,并上报涉农涉牧资金整合领导小组项目管理组,项目立项原则上要在项目库中遴选,纳入整合资金范畴的项目需经旗涉农涉牧资金整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方能上报或下达批复。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质量管理、资金管理、项目验收等工作督促检查,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提高涉农涉牧资金整合工作水平,共同推进工作。
(三)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
推进政务公开,各有关部门应将涉农涉牧扶贫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扶贫项目行政嘎查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资金监管
完善对整合后的涉农涉牧资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将监管关口前移,切实加强事前监管力度,建立决策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推进项目建设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实行管理责任制、监督跟踪制、监督抽查制等;强化资金管理和资金报账制,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报账提款、专账核算等管理规定,做到用钱必问效,无效必究责,确保整合资金用于农牧业领城,确保整合后项目资金安全运行、高效实用,提高畜牧业核心生产力,提升脱贫攻坚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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