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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30MB0U60684K/202601-00004 组配分类: 主动公开文件
发布机构: 新巴尔虎左旗教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新巴尔虎左旗幼儿园章程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01-12 发布日期: 2026-01-12
新巴尔虎左旗幼儿园章程
发布时间:2026-01-12 09:08 来源:新巴尔虎左旗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健全和完善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园工作,不断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促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激发幼儿园办园活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校章程制定修订与核准工作的通知》(内教政法函〔2022〕9号),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全旗幼儿园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建设。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努力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工作,不断建设和完善现代幼儿园管理制度,促进幼儿园内涵发展,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办园质量营造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幼儿园章程作为幼儿园办园的“基本法”,是幼儿园制度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我旗具备法人条件的幼儿园,建成现代幼儿园制度建设必备的规范合法、特色鲜明、执行有效的章程及规章制度法治体系,实现“一园一章程”总目标。通过有序管理、有法可依,为强化学习型的现代校园文化建设和品质幼儿园建设奠定重要的制度文化基石。

三、基本原则

(一)合法原则。章程应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的原则,章程内容不得超越本园职权和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

(二)人本原则。章程应突出符合幼儿园实际,具有先进性的核心价值引领,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尊重受教育者人生成长规律和教育本源的内在规律,实现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双效统一的原则。

(三)务实原则。章程应立足实际,体现本园历史、办园定位、教育理念、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等方面的特色,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发展原则。章程应体现幼儿园建设发展的目标、规划和措施。鼓励幼儿园把自主创新和行之有效的教育理念及实践探索通过章程固化为制度。

四、工作内容

(一)明确幼儿园章程相关内容

1.章程原则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幼儿园的登记名称(含简称、英文译名)和办学地址、住所地等;

(2)幼儿园的机构性质、举办者、隶属关系、发展定位、培养目标、办园方向等;

(3)机构的学段、层次、学制、规模; 


(4)幼儿园实施的各类办园形式的性质、目的、要求等;

(5)幼儿园的领导体制、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决策机制、民主管理、监督机制及内设机构的组成、职责和管理体制等;

(6)幼儿园的教师、幼儿的权利和义务;幼儿园受理教师、幼儿申诉的机构与程序等;

(7)幼儿园的经费来源渠道、财产属性、使用原则和管理制度,接收捐赠的规则与办法;

(8)章程修改的启动、审议程序,以及章程解释权的归属;

(9)幼儿园的分立、合并及终止事由,园徽、园歌等标志物、幼儿园与行业、企业、园办企业等相关社会组织关系等幼儿园认为必要的事项,以及本办法规定的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重大事项。

2.应当明确以下事项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

(1)幼儿园发展规划制定与实施;

(2)教育教学改革;

(3)招生方案制定及实施;

(4)幼儿园财产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5)对外合作办园事宜;

(6)党务及园务公开;

(7)其他幼儿园可以自主决定的重大事项。

3.章程应当依照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健全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幼儿园制度,明确事项:

明确其职责、议事规则与运行程序。

  1. 明确中国共产党幼儿园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明确其职责、议事规则与运行程序。

  2. 明确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各方面。

    (3)建立完善幼儿园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明确校长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行政负责人的职权范围。

(4)明确幼儿园重要决策的议事形式、议事规则、决策程序。

(5)根据幼儿园实际与发展需要,科学设计幼儿园的内部治理教职工结构和组织框架。

(6)明确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各类相关的职责、议事规则与运行程序。

(7)明确幼儿园自主设置的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校友会等各类组织机构的地位作用以及基本的组织与议事规则。

(8)明确幼儿园开展社会服务、获得社会支持、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与办法,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幼儿园发展的长效机制。

(8)其他涉及幼儿园内外部管理关系的重大事项。

4.章程应当围绕提高质量的核心任务,明确幼儿园保障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规定幼儿园对保教、科研的水平与质量进行评价、考核的基本规则,建立科学、规范的质量保,障体系和评价机制。

5.章程应当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健全教师、幼儿权益的救济机制,突出对教师、幼儿权益、地位的确认与保护,明确其权利义务;明确学校受理教师申诉的机构与程序。

(二)明确幼儿园章程的制定程序

1.幼儿园章程起草工作由幼儿园组织完成。幼儿园应当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成立专门起草小组。

2.幼儿园章程起草小组应当由幼儿园党政领导、内部机构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相关专家等组成,可以邀请主管部门代表。督学、社会(社区或乡镇)相关方面的代表、社会知名人士、退休教职工代表和校友代表等参加。

3.幼儿园起草章程,应当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园内外各类相关人士的意见建议,并充分论证。

4.幼儿园章程草案应当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审议,经教代会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方为有效。

5.根据教代会审议意见修改后的章程草案,由幼儿园决策机构(行政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等)研究审定。

6.章程草案经审定后,应当形成章程核准稿和说明,由幼儿园法定代表人签发,报核准机关。

(三)开展幼儿园章程的核准工作

1.幼儿园章程核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属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负责核准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牵头成立章程核准委员会,核准委员会可由核准机关、相关部门、相关领域专家、社会代表等组成。

2.章程报送核准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含电子版材料):

(1)核准申请书(由幼儿园法定代表人签发);

(2)章程核准稿;

(3)章程起草说明(包括章程的主要内容、制定程序等);

(4)章程制定程序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教代会决议、幼儿园决策机构会议纪要等)。

3.章程材料报送核准后,由核准机关进行初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提交核准机关组织的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

4.核准机关对核准稿条款、文字修改,应当及时与幼儿园进行沟通,提出修改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时限,要求幼儿园修改后,重新申请核准:

(1)违反法律法规的;

(2)超越幼儿园职权的;

(3)制定程序和章程内容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

(4)核准期间发现幼儿园内部存在重大分歧的;

(5)章程核准委员会未予通过或者提出重大修改意见的;

(6)有其他不宜核准情形的。

5.章程核准由核准机关采取书面审查或会议审查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可赴幼儿园实地考察。

6.经核准机关核准的章程文本为正式文本,由核准机关出具核准书,并向幼儿园和社会公开。

(四)附则

1.幼儿园发生分立、合并、终止,或者名称、类别层次、办园宗旨、发展目标、举办与管理体制变化等重大事项的,可以依据章程规定的程序,对章程进行修订。

幼儿园章程的修订,应当报原核准机关核准。修订程序原则上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办理,根据修改内容,也可适当简化相关程序。章程修订案经核准后,应当重新发布公开章程。

2.幼儿园应当依据章程审查幼儿园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存在与章程内容不一致或冲突的,应尽快予以修订;存在缺失的,应尽快予以制定。

3.新设立的幼儿园,由举办者或者其委托的筹设机构,依法制定章程,并报审批机关批准。

4.本办法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全旗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全旗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指导小组,统筹指导、推进幼儿园章程制度建设工作。

组长:贺永钢旗教育党工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李山 旗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萨拉 旗教育局党组成员、旗人民政府教育总督学

美荣 旗教育局副局长

邓锁柱旗人民政府教育副总督学、督导室主任

苏日嘎拉图旗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萨仁高娃  旗教育局幼特教股负责人

包塔娜    阿木古郎第一幼儿园园长

白丽燕    阿木古郎第二幼儿园园长

白振华    嵯岗幼儿园园长

柏嘎丽玛  乌苏木幼儿园园长

巴达日胡  新苏木幼儿园园长

美荣      吉苏木幼儿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美荣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设在幼特教股,办公电话:6603489。

各幼儿园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法定代表人)、书记负责制,要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工作部署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规定的工作,使之成为提炼共同愿景、达成共同约定、促进教育系统执行力建设和发布优质教育品牌宣言的契机和动力。

(二)强化法治意识

各幼儿园要将章程建设紧密结合到幼儿园发展规划的制订与发展性评价活动的进程中,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引导参与、论证审议和实施落实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幼儿园的法治建设,强化对师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和法治教育,增强幼儿园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学法用法,依法治校的自觉性,提升依法治校、科学决策、民主管理、规范办园的意识和能力。

(三)清理规章制度

幼儿园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幼儿园章程的进一步细化。各幼儿园要以章程建设为依托,全面系统地清理现在仍然在使用的过时的规章制度,做好校园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凡是与现行法律、政策法规不相符的制度,均应当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要通过补充修改和完善现代幼儿园制度建设所必需的规则,来确保原来的制度与幼儿园现行章程的一致性,形成在章程统领下具有完备的、可操作性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并予以信息公开和编辑成册,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要特别注意建立和健全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保障宪法赋予公民依法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的各项制度,包括涉及教师的申诉制度、幼儿的申诉制度在内的两套园内救济制度,保护好教师和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通过建立健全师生与幼儿园争议的调解机制,主动化解校园矛盾纠纷,维护好教育的和谐与稳定。要建立健全校园的社团管理制度,丰富幼儿的校园学习和生活,积极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和爱好,培养幼儿社会实践能力和良好习惯。

(四)完善践行机制

幼儿园章程建设及其制度体系订立的关键,在于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各幼儿园要以章程建设为核心和切入点,完善幼儿园的内部治理结构,改进和完善园长负责制,落实园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机构的职能,科学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各个环节,使幼儿园章程的精神和内容能够体现在贯彻落实各项校园制度文化的教育活动中。要将幼儿园的制度文化建设作为幼儿园在普法工作中的亮点和有效载体,健全并运行到幼儿园的民主管理机制和校园师生的权利维护机制中,并得到很好地践行。要积极营造科学和谐的园本制度文化环境,使师生能够在亲身实践与体验的参与中不断接受到现代教育法治理念,有意识地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

(五)加强督导检查

教育行政部门在深入推进幼儿园发展性评价进程中,要加强对幼儿园制(修)订和履行章程情况的督导,对幼儿园不执行章程的情况或者违反章程规定自行实施的管理行为,应当予以纠正;将依法治校情况作为评价幼儿园教育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来考虑,并作为对园长实施绩效评估、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来进行衡量和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