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152130397766417R/202512-00002 | 组配分类: | 实施情况 |
| 发布机构: | 新巴尔虎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名称: | 新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组关于十五届旗委第八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情况的报告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5-12-22 | 发布日期: | 2025-12-22 |
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5日至4月25日,新左旗委第四巡察组对新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5月28日,旗委第四巡察组向新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组反馈了15条意见,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后,大队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大队长苏乙拉图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整改工作,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整改任务的分解、协调、督查和汇总上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审定整改方案、主持召开整改推进会1次,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 “一岗双责” 要求,认领分管领域整改任务,定期汇报整改进展,形成了 “党组统筹、书记主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全员参与” 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大队党组围绕旗委巡察组反馈的15条问题,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经自查自评,并报经旗纪委监委机关、旗委组织部、旗委巡察办审核把关,巡察反馈的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15个,取得阶段性成效0个,未完成整改0个;制定整改措施44条,已完成整改措施44条。推进整改中,健全完善制度 12 项,追责问责 0 人次,追缴资金 0 万元,开展专项整治 0 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结合部门实际抓落实有差距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1)2023 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精神均未组织学习。
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学习。针对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精神未学习的情况,立即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在接下来一个月内,安排至少2次专题学习会议,集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相关内容。学习过程中,要求每位参会人员做好学习笔记,撰写不少于300字的学习心得,确保学习效果入脑入心。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将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涉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重要政策文件纳入日常学习范畴,每月定期开展学习研讨活动。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最新政策文件,及时更新学习资料,保障学习内容的时效性和全面性。
整改进展:2025 年 6 月 10 日、6 月 20 日已组织 2 次专题学习,全体党员参加,均提交学习心得(字数均超 300 字);明确每月 20 日开展学习,由综合办公室纪向涛负责收集更新学习资料,已完成 6 月、7 月资料整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浮于表面。虽有记录但通过与17人谈话,11人对“第一议题”制度和学习内容不了解。
整改措施:1.深化制度理解。针对 “第一议题” 制度落实浮于表面的问题,组织开展 “第一议题” 制度专题培训会议,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准确理解制度内涵与重要意义。培训结束后,通过闭卷考试的方式检验学习成果,对成绩不合格者进行补考,直至熟练掌握相关知识。
2.加强学习监督。完善 “第一议题” 学习记录台账,详细记录每次学习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学习内容以及讨论发言情况。成立学习监督小组,定期对各部门“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部门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整改进展:6 月 15 日组织专题培训,42 人参加,培训后闭卷考试,平均分 85 分,均合格;6 月 20 日印发《“第一议题” 学习记录规范》,监督小组每月检查1次,已完成6月、7 月检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履职尽责能力不足、主动服务意识不强。
(1)6612319 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形同虚设,巡察期间六次拨打热线,均处于关机状态,无热线接听记录。
整改措施:明确具体的热线接听人员,规定接听工作时间,要求 24 小时轮流值班,确保热线随时有人接听。对热线接听人员进行培训,包括沟通技巧、问题分类处理等方面,提高接听人员业务能力。
整改进展:6 月 25 日确定 3 名专职接听人员,实行 “三班倒” 24 小时值班,6 月 28 日组织 1 次业务培训,3 人参加并通过考核。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二是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薄弱,未按《关于落实好新左旗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调度会重点任务的督办函》要求制定相关台账。
整改措施:组织相关人员再次深入学习《关于落实好新左旗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调度会重点任务的督办函》,逐条梳理涉及城市精细化管理的任务要求,明确台账制定的目的、内容和标准。通过专题学习会、小组讨论等形式,确保每位工作人员都准确理解文件精神,避免因认知偏差导致工作失误。成立台账编制小组,由大队长牵头,副大队长及各科室业务骨干参与,结合城管大队实际工作情况,按照督办函要求,制定涵盖市容市貌整治、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维护、执法案件办理等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领域的台账模板。
整改进展:6 月 20 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督办函,6 月 25 日成立以苏乙拉图为组长的编制小组,7 月 1 日印发《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台账(2025 版)》,已完成 6 月、7 月台账记录。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三是日常巡查制度落实不力。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没有按照《执法人员执勤规定》要求填写执勤日记。
整改措施:加强培训教育。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执法人员执勤规定》,设计统一的执勤日记模板,确保执法人员清楚了解执勤日记填写要求,制作执勤日记。
整改进展:2025 年 6 月 25 日,组织一线执法人员深入学习《执法人员执勤规定》相关要求;同时,已向各中队印发了统一的执勤日记模板,执法人员正按照要求有序制作和填写执勤日记。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到位。
(1)2024年、2025年党组未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未做具体安排部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多以文件、会议精神传达为主,融入具体工作少。2024年无民族工作档案。
整改措施:2025年6月底前,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2025 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及具体措施(如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推动民族工作与业务融合等),并将其作为重点内容写入年度工作计划。2025年底,在年度工作总结中专门增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章节,全面梳理全年工作进展、成效及存在问题,确保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办公室牵头档案管理、业务部门负责融合业务工作等),形成 “党组统筹、部门协同、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整改进展:6 月 28 日召开专题会议,6 月 30 日印发《2025 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计划》,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以苏乙拉图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7 月 10 日完成 2024 年民族工作档案补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推进行政执法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一是行政执法案卷不规范。查阅2021年至2024年行政处罚案卷16个,普遍存在重要文书签发人意见不合规定、无落款时间、行政机关名称错误、卷内材料排序混乱、证据资料不全、调取资料不标准等问题。
整改措施:开展全面清查与整改。组织专门人员对 2021 年至 2024 年的所有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逐卷清查,按照规范要求,对重要文书签发人意见不合规定、无落款时间、行政机关名称错误等问题进行纠正。对卷内材料排序混乱的案卷,依据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重新整理排序;针对证据资料不全的案卷,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对于调取资料不标准的情况,按照标准规范重新收集、整理资料。建立整改台账,详细记录每个案卷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无遗漏。
整改进展:2025年6月11日组织召开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题会议。会上,详细讲解了案卷清查的标准、问题识别要点及整改操作规范。会后,案件承办人员迅速投入到 2021 年至 2024 年所有行政处罚案卷的逐卷清查工作中。截至目前,已完成 100% 案卷的初步清查,在清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发现的重要文书签发人意见不合规定、无落款时间、行政机关名称错误等问题,逐一进行修改完善;对于卷内材料排序混乱的案卷,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有条不紊地重新整理排序;针对证据资料不全的案卷,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对于调取资料不标准的情况,也已按照标准规范开始整理资料。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二是行政执法不严谨。听证告知权利时间未到,5个案卷提前1至3日进入立案处罚程序。1个案卷罚款缴纳时间早于处罚决定时间,4个案卷条例条款引用错误、2个案卷条例名称引用错误。
整改措施:设立案卷审核岗位,明确审核人员职责,要求在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完成初步整理后,先由审核人员进行初审,重点检查文书内容、证据材料、程序合法性等方面。在案件办结后,进行二次审核,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归档;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和执法人员知识短板,制定年度和季度培训计划。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解读、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例如,每月安排一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执法程序和文书制作实操培训,确保培训内容全面、实用。
整改进展:案卷由法制与督查办公室主任审核,审核过程中严格对照文书内容完整性、证据材料关联性与合法性、执法程序合规性等核心要点,对每起案件的案卷进行细致核查,确保无遗漏、无偏差。目前,已完成对近三年办结案件的二次审核,审核通过率达 100%,归档流程规范有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三是落实普法责任不到位,执法人员素质偏低。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9份,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机关告知错误。《呼伦贝尔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于2022年8月修改并实施,但2022年9月之后的10个处罚决定中执法人员处罚依据仍引用修改前的条例内容。
整改措施: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包括行政处罚、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呼伦贝尔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常用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收集整理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建立内部法律法规数据库,方便执法人员查询使用。
整改进展:已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3 次,重点解读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流程及文书制作》《呼伦贝尔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常用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条款及适用场景及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机关,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并按照相关要求修改了执法文书。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风险意识淡薄,工作作风不严谨。
(1)一是保密工作重视度不够。涉密文件缺少管理,没有登记流转记录、无阅办单。保管不合规,与普通文件一起存放。无保密制度。
整改措施:完善制度建设。2025年6月20日前,制定《涉密文件管理办法》,明确涉密文件的接收、登记、流转、保管、归档及销毁等全流程规范(如:涉密文件需单独建立登记台账,记录文件编号、密级、收发时间、经手人等信息;设立专门涉密文件保管专柜,实行 “双人双锁” 管理,禁止与普通文件混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保密专题培训,重点学习保密法规、文件管理细则及失泄密案例,培训后签订《保密责任书》,确保全员掌握保密要求。
整改进展:6 月 18 日印发《涉密文件管理办法》,明确涉密文件单独登记、“双人双锁” 保管;6 月 22 日组织保密培训,58人参加并学习《保密承诺书》;7 月起每周检查 1 次涉密文件保管情况,未发现违规存放。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二是对公文严肃性认识不足,处理不规范。收文承办不及时,阅办单登记有误。发文审核不严谨,发文内出现新左旗博物馆人员职称申报文件;发文日期与文件内时间矛盾,不符合逻辑。
整改措施:全面清查与整改。立即对现有文件进行清查,分离涉密文件与普通文件,对缺失登记流转记录的涉密文件进行追溯补登,完善阅办单信息。明确涉密文件管理责任人,定期检查文件保管情况,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如擅自复制、外传涉密内容)严肃追责。
整改进展:6 月 25 日 - 7 月 5 日清查文件 120 份,补登涉密文件记录 8 份,完善阅办单 15 处;明确纪向涛为责任人,7 月检查 2 次,未发现违规行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三是信息审核不严。2023年至2024年31份执法大队信息简报没有文头,没有日期,无实效性。
整改措施:制定《信息简报撰写规范》,明确简报撰写要求,强调内容需突出重点、简洁明了,避免冗长拖沓。规定简报撰写人员要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深度加工,提炼关键信息,同时,严格把控简报的撰写时间,要求重要事件信息在事件发生后 24 小时内完成简报初稿撰写,一般性工作动态信息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立简报审核小组,由办公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对撰写完成的简报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信息准确性、时效性、格式规范性等。审核通过后,按照既定的发布渠道(如内部工作群、政务公开平台等)及时发布,确保信息能在第一时间传递给相关人员。
整改进展:6 月 30 日印发《信息简报撰写规范》,要求重要信息 24 小时内、一般信息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稿;7 月 1 日成立审核小组,截至 7 月 17 日审核简报 12 份,均按规范发布(有文头、日期)。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四是公章管理混乱,执法大队制定的《印章管理规定》不完善,公章使用未进行备案登记等必要程序。
整改措施:修订管理规定。2025年6月20日前,对执法大队《印章管理规定》进行修订,明确:
(1)公章使用范围(如仅限正式文件、合同协议等);
(2)审批流程(使用公章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3)备案登记要求(每次用印需详细记录时间、事由、用印人、批准人等)。
指定专人负责公章保管,实行 “人走章锁”,禁止私自委托他人代管。每季度对公章使用台账进行核查,重点检查未登记用印、越权审批等问题,对违规用印行为严肃处理。
整改进展:6 月 19 日修订印发《印章管理规定》,明确用印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并备案;指定 1 名专人保管公章,7 月核查 1 次台账,记录完整。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6.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不到位。部门、层级、岗位职责边界未厘清,职能、业务融合不顺畅。
(1)一是受6个领域委托执法,除住建领域外,其他5个领域没有《行政执法委托书》及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整改措施: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7]10号)文件要求,我大队分别与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农科等领域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及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整改进展:根据中共新左旗委办公室新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巴尔虎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通知(新左党办发〔2021〕10号),我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明确仅被赋予行政处罚权,而无日常监督检查权及行政强制权 。因此整改措施修改为与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农科等领域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及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截至目前,我大队就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及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与新左旗司法局沟通,于2025年7月10日与新巴尔虎左旗自然资源局、新巴尔虎左旗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书》及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于2025年6月与新巴尔虎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书》及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于2025年11月19日与新巴尔虎左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书》;于2025年11月24日与新巴尔虎左旗农牧水利科技局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书》。
生态环境领域: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新巴尔虎左旗分局在《关于协商签订环境保护管理方面行政执法委托书的复函》表明,2015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明确城市管理部门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对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设置机构、综合执法都作出明确的规定,并要求各地应科学划分城市管理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有关管理和执法职责划转城市管理部门后,原主管部门不再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城市管理部门行使,因此不存在委托事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二是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畅通,没有形成执法合力。2024年日常巡查发现违章建筑15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无果后,没有与行政主体共同制定有效措施,未达到令行即止的效果。
整改措施: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上报旗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由旗政府组织与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召开会议,研究讨论违章建筑情况、执法难点以及进展情况,确保解决实际问题。
整改进展:建立沟通协调机制。2025年11月20日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新巴尔虎左旗主城区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成立了新巴尔虎左旗主城区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日常协调、调度推进、资料汇总等工作。上报旗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由旗政府组织与自然资源局召开会议,研究讨论违章建筑情况、执法难点以及进展情况,确保解决实际问题。
截至目前,2025年7月上报旗政府,与分管副旗长召开专题沟通会议。会上,各方就近期辖区内违章建筑情况、在执法过程中涉及的规划审批衔接等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对违章建筑的处置思路达成了共识,并明确了后续行政处罚权委托至新巴尔虎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新巴尔虎左旗自然资源局对阿木古郎镇区违章建筑进行行政监督检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三是执法大队非行政单位,目前却行使对牌匾户外广告牌进审批权。2021年以来,社会市面牌审批表无台账,无相关档案。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越权审批行为并移交权限。自即日起,执法大队全面停止对牌匾户外广告牌的审批业务,避免因越权行为导致更多行政风险。上报旗政府,将此项审批工作转交给新巴尔虎左旗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梳理现有审批工作流程、在办事项、审批依据等资料,制定详细的移交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权限及相关材料的移交,确保审批工作无缝衔接,避免出现管理漏洞。
整改进展:2025 年 8 月 19 日,执法大队正式将牌匾(含户外广告)的审批权限及相关材料完整移交给新巴尔虎左旗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7.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
(1)一是2022年至2024年未及时传达学习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
整改措施:集中补课与动态学习结合。2025 年6月20日前,召开专题学习会议,集中传达学习 2022 年至 2024 年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整理成《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文件汇编》,印发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建立“意识形态学习台账”,明确每年至少开展 4 次专题学习(每季度 1 次),及时跟进学习上级最新文件精神,由党组书记牵头领学,确保学习内容全覆盖、无遗漏。
整改进展:6 月 18 日组织集中学习,58人参加;6 月 25 日建立学习台账,7 月 10 日开展 1 次专题学习,计划 9 月、12 月各开展 1 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二是2022年至2024年党组未结合实际制定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未达到每年上报两次的要求。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上报要求。2025 年起,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向旗委上报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报告需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问题分析和整改任务。对 2022 年至 2024 年未完成的研判报告进行 “补课”,通过查阅会议记录、梳理年度工作要点等方式,补充形成历史研判报告,按程序报送存档。
整改进展:7 月 15 日完成 2022-2024 年历史研判报告补充,已归档;6 月 30 日印发《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撰写规范》,计划 8 月完成上半年报告撰写。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三是2023年、2024年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和2022年至2024年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材料均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材料中2人整改任务不够具体。
整改措施:2025 年起,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需单独设立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章节,重点内容包括:
(1)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情况;
(2)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及应对措施;
(3)阵地管理(如工作群)及网络舆情处置成效。
对 2023年、2024年已提交的述职述廉报告,由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进行自查,补充相关内容后重新备案。
深化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材料中,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 “思想政治建设” 重要内容,查摆问题需具体,整改任务需明确责任人和时限。针对 2023 年 “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 2 人整改任务不具体的问题,由本人重新梳理整改事项,补充细化措施,经党组书记审核后公示公开。
整改进展:7 月 10 日完成 2023-2024 年述职述廉报告补充,新增 “意识形态工作” 章节;7 月 15 日 2 人重新提交整改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时限),已公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欠缺
8.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流于表面。
(1)一是落实廉政风险排查机制有欠缺。2021年至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档案均无廉政风险点清单。“六个责任清单”无党组成员“廉政风险点清单”无分管领导和本人签字盖章。
整改措施: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2025 年6月15日前,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对照职责分工,全面排查 2021 年至 2024 年廉政风险点,形成《廉政风险点清单》,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党组书记三级审核后,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档案。针对 “六个责任清单” 缺失党组成员签字盖章问题,立即追溯补签,明确 “廉政风险点清单” 需由分管领导和本人签字确认,确保责任可追溯。
整改进展:6 月 10 日完成《廉政风险点清单》,经三级审核纳入档案;6 月 15 日完成 “六个责任清单” 补签,党组成员均签字盖章。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二是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没有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未将相关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批评性谈话少,对分管干部缺少监督。
整改措施:每季度召开 1 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听取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 落实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廉政风险(如重点项目廉政隐患、干部思想动态等),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2025 年起,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设置 “责任落实”“风险防控”“廉洁自律” 等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职务晋升挂钩。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与分管领域负责人开展 1 次廉政谈话,每年至少开展 1 次批评性谈话,谈话内容需聚焦岗位风险、纪律要求及工作作风问题,形成《谈话记录》并签字背书。
整改进展:6 月 25 日召开第一次专题会议;6 月 30 日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纳入年度考核;7 月 10 日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 8 人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三是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震慑力不强。虽以身边人身边事为鉴为戒开展警示教育,但多以内部开会通报为主,警示教育力度不够,2021年至2024年,发生职工违纪违法问题6起,涉及7人。
整改措施:分层分类开展教育。针对2021年至2024年7人违纪违法问题,分类梳理典型案例。每季度开展 1 次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采用 “案例剖析 + 现场说法 + 廉政承诺” 模式:邀请纪检干部解读典型案例,分析违纪违法根源;新任职干部、关键岗位人员签订《廉洁承诺书》,公开承诺廉洁履职。
整改进展:7 月 5 日开展第一次警示教育,剖析 3 起典型案例,全体党员签订《廉洁承诺书》;计划10月开展第二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9.公开机制不完善,落实不到位。
(1)一是“三务”公开平台内容不全面、不及时。2021年以来,财务信息未进行公开,政务信息仅公开2条,党务公开内容逐年减少。
整改措施:开展“三务”信息大排查。2025年6月15日前,对2021年以来“三务”公开平台内容进行全面清查。
财务信息:补充公开2021-2024年部门预算、决算、“三公” 经费等内容,按年度分类上传,附详细说明(如经费支出用途);
政务信息:除已公开的 2 条内容外,梳理行政执法、惠民政策落实、项目建设等政务动态,2025年6月底前新增公开不少于 10 条,并确保每月至少更新 2 条;
党务信息:追溯补充 2021-2024 年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廉政建设等内容,重点公开党组会议研究事项、干部任免等,每年更新不少于 20 条。
整改进展:6 月 20 日补充公开 2021-2024 年财务信息(预算、决算等)、政务信息 15 条、党务信息 30 条;7 月已更新政务信息 4 条、党务信息 5 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二是内部公开长期不更新。单位一楼公示栏信息陈旧,一共5条信息,其中4条为2023年之前内容。
整改措施:清理陈旧信息,规范公示栏管理。2025年6 月10日前,对单位一楼公示栏进行全面清理,拆除 2023 年之前的4条陈旧信息,保留有效内容(如单位职能职责),新增以下内容:
最新领导班子分工、联系电话;
近期重点工作进展;
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公示。
明确公示栏管理责任人,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更新公示内容,遇重要事项(如干部选拔任用)随时更新。
整改进展:6 月 8 日清理 4 条陈旧信息,新增领导分工、7 月重点工作等内容,计划 10 月第一次更新。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三是未在政府门户网站等现代化信息平台公示公开执法结果。
整改措施:完善内部工作流程,明确案件承办人员负责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执法结果整理并提交至法制与督查办公室,由法制与督查办公室审核后在新左旗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
整改进展:2025年6月4日起在“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三务”公开平台上发布了行政执法结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0.单位管理宽松软。
(1)一是执行考勤制度不严格。2022年6月对个别职工违反单位考勤制度,停发整月工资,未按《中共新左旗委办公室新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请销假的通知》执行。
整改措施:复核2022年考勤处理。针对2022年6月对个别职工“停发整月工资”的处理,对照《中共新左旗委办公室新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请销假的通知》,重新核查该职工缺勤天数、性质及应扣工资标准。
整改进展:6 月 20 日进行复核,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二是落实请销假制度不实。2025年1-2月,应签到62人实际只有32人,党组成员均不签到。请假条领导未签批、以符号代替签到等。
整改措施:统一考勤标准与方式。2025年6月20日前,取消“符号代替签到”等不规范做法,全员(含党组成员)统一使用每日签到、签退打卡(上午、下午各 1 次),考勤记录由办公室每日存档。
明确迟到、早退、旷工界定:
迟到 / 早退: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以内;
旷工:无正当理由未签到或未履行请假手续缺勤 1 天及以上。
整改进展:6 月 20 日起,全员(含3名党组成员)每日签到打卡,7 月 1 日至 17 日签到率 100%;印发《考勤管理细则》,明确界定标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1.未严格执行内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及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
(1)一是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截止2025年3月,环卫中心往来款长期挂账3年以上212.91万元。
整改措施:立即成立清查专班,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城管大队、市政园林服务中心财务为成员,着手梳理往来款项,追溯历年产生往来款原因并对应至个人,本年将逐步消减累计滚存事项,完善财务内控制度,杜绝挂账并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整改进展:已清理往来款长期挂账5笔,逐步消减累计滚存事项。
(2)二是单位经济业务在个人卡进行结算。2019至2021年,执法大队存在轮胎款、配件、维修费等四笔经济业务,共计17.98万元,未划拨到对公账户。
整改措施:自2022年度上级财政部门严格要求杜绝单位向个人支付除工资、奖励金等之外的支出外,并强调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一定使用对公账户结算后,我单位立行整改未在出现此类情况。
整改进展:自2022年度上级财政部门严格要求杜绝单位向个人支付除工资、奖励金等之外的支出外,并强调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一定使用对公账户结算后,我单位立行整改未在出现此类情况。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
(3)四是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2021年执法大队垃圾填埋场渗透液处理设备及厂房未计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80万元。
整改措施:垃圾填埋场渗透液处理设备及厂房经此次巡查后已整改补记固定资产设备类科目中。
整改进展:垃圾填埋场渗透液处理设备及厂房经此次巡查后已整改补记固定资产设备类科目中。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
(4)五是合同签订不规范。执法大队存在合同书无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现象。
整改措施:针对签订合同不规范的问题,下一步将整体排查缺签字或盖章等不规范问题进行补签或重新拟定补充录入等方面进行整改,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并加强审核监督。
整改进展:针对签订合同不规范的问题,下一步将整体排查缺签字或盖章等不规范问题进行补签或重新拟定补充录入等方面进行整改,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并加强审核监督。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
(5)六是记账凭证未附明细,执法大队2020年9月,支付3.8万元购买劳保用品无明细,2020年12月,支付0.05万元打字复印款后附空白明细。
整改措施:关于记账凭证未附明细的情况,在审计部门审计过程中已立行立改。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
(6)七是财务档案管理不规范。环卫中心2022年至2024年记账凭证未装订成册。
整改措施:财务人员现已将记账凭证及账本装订成册,今后认真严格按照财务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各项工作,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整改进展:财务人员现已将记账凭证及账本装订成册,今后认真严格按照财务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各项工作,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力
12.党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打“折扣”。
(1)一是党组成员对“三重一大”制度内涵理解不深,单纯的理解为集体表决,会前没有充分酝酿。把大额资金使用理解为大额资金申请,所有集体决定的事项都上“三重一大”会议。
整改措施:组织 “三重一大” 制度专项培训。2025年6月15日前,党组成员围绕 “三重一大” 制度内涵(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议事规则及回避制度等开展专题培训,确保党组成员及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制度要求。建立《会前酝酿记录台账》,记录酝酿方式、意见收集情况等,无酝酿记录的议题不得上会。
整改进展:6 月 10 日组织培训,党组成员3人参加,测试均合格;6 月 15 日启用《会前酝酿记录台账》,7 月党组会 3 个议题均完成会前酝酿记录。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二是“三重一大”资料保存不完整。仅有使用活页装订的会议纪要,没有会议记录本等其他材料。
整改措施:统一记录载体与内容标准。2025年6月30日前,停止使用活页装订会议纪要,启用专用 “三重一大” 会议记录本,记录内容需包括:
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逐人签到);
议题讨论过程(党组成员发言要点、分歧意见);
表决方式(如无记名投票、举手表决)及结果(同意、反对、弃权人数);
回避情况说明(如有)。
整改进展:6 月 25 日启用专用记录本,7 月 3 次 “三重一大” 会议均按规范记录,内容完整。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三是与会议规程不符。讨论人员晋级,当事人未按照领导干部回避制度进行有效回避。2021年1月到2023年8月,1名非党组成员参加“三重一大”会议120次,表决118 次。
整改措施:开展专项督查与整改 “回头看”。2025 年 7 月起,每半年由办公室对 “三重一大” 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
议题是否符合清单范围;
会前酝酿、回避制度是否落实;
会议记录与档案是否完整规范。
整改进展:7 月 10 日开展第一次检查,未发现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情况;已明确非党组成员不得参加 “三重一大” 会议表决,7 月会议均按规定执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3.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党建业务“两张皮”。
(1)一是党组书记对党建工作不重视。2023年以来,党组书记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没有党建工作计划和总结。
整改措施:专题部署党建工作。2025年6月15日前,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如支部标准化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等),并于年底形成《党建工作总结》,纳入党组年度述职重要内容。
整改进展:6 月 10 日召开专题会议,6 月 15 日印发《2025 年党建工作计划》;计划 12 月 20 日前完成总结,纳入党组书记年度述职。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二是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各行其是、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合力。党支部学习未与本领域本部门实际工作相结合。谈话发现多名党员对党建工作基本内容一无所知,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整改措施:创新支部学习形式。党支部学习与业务政策学习结合:每月安排1次 “党建 + 业务”专题学习,例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领域工作的重要论述后,研讨业务落实举措。
整改进展:7 月 5 日开展第一次学习,结合城市管理执法业务落实举措,党员参与度提升,42人参加并发言。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4,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效果不明显。
(1)一是党员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概念混淆,多数党员不了解参会范围。
整改措施:组织党内生活制度专项培训。2025年6月20日前,围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区别开展专题培训,帮助党员清晰掌握参会范围、召开频次、程序要求等核心要点。
整改进展:6 月 13 日组织培训,42名党员参加,培训后测试合格率 100%。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二是学习、活动流于形式。2022年至2024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族工作等集中学习、主题党日活动、警示教育信息中使用同一组照片。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与相互批评不实际、不深刻、内容雷同。
整改措施:清查历史资料,杜绝素材混用。2025年6月20日前,对 2022-2024 年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活动资料进行全面清查,对重复使用的同一组照片逐一标注问题并替换,补充真实活动影像资料(如不同主题活动的现场照片、党员发言记录等)。建立活动资料审核机制,每次活动结束后,由党支部副书记对学习记录、照片、新闻稿等进行审核,严禁抄袭套用、虚假应付。
整改进展:6 月 15 日完成 2022-2024 年资料清查,替换照片 15 张,补充活动记录 8 份;6 月 20 日成立审核小组,7 月活动资料均通过审核。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三是“三会一课”制度不严不实。以学习代替会议,记录混乱,党员签到表无时间、地点、会议主题等关键信息。党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创新不足,主要以党支部书记领学为主,调动和发挥党员积极性不够。
整改措施:统一记录标准,完善基础信息。启用专用 “三会一课” 记录本,明确记录必须包含的要素:
会议/活动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逐人签到并注明缺席原因);
会议主题、讨论要点(如党员发言摘要)、决议事项;
党课内容需记录授课人、授课提纲、互动交流情况。
2025年6月30日前,对历史记录混乱的内容进行补正,缺失的时间、地点、主题等信息通过查阅通知文件、追溯党员回忆等方式补充完整。
整改进展:6 月 25 日启用专用记录本,7 月 “三会一课” 均规范记录;6 月 30 日前完成 2022-2024 年历史记录补正,补充时间、地点等信息 20 处。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5.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强。
(1)一是发展党员工作滞后。2021年12月中共新左旗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复3名同志为发展对象,至今没有1人成为预备党员。“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档案”内容缺失。没有培养人意见、日期,一次积极分子票决的36张票全部是无效票。
整改措施:追溯培养过程,补足档案材料。针对2021年3名发展对象未转为预备党员问题,2025年6月15日前由党支部书记牵头,联合上级党组织开展专项核查,重点梳理培养教育情况:
若因培养考察不足导致未转正,重新制定培养计划,指定 2 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人,补足培养期(一般不少于 1 年),按程序重新考察;
若因档案缺失(如无培养人意见、日期),追溯培养人补充意见及时间记录,无法追溯的需作出书面说明。
整改进展:6 月 20 日完成核查,3 名发展对象因培养考察不足未转正,重新指定培养人,启动 1 年培养期;补正档案缺失材料(培养人意见、日期),7 月 10 日完成票决(有效票 36 张)。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二是党组织换届(补选)档案不规范。仅有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会议记录,没有其他程序,无换届(补选)档案。
整改措施:全面梳理换届流程,补正档案缺失。2025年6月30日前,对近年党组织换届(补选)情况进行 “回头看”,对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补充以下材料:
筹备阶段:换届请示、候选人酝酿考察材料(民主测评、谈话记录);
会议阶段:党员大会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选票样本、计票监票人名单;
报批阶段:选举结果报告、上级党组织批复文件。
对无换届档案的,通过查阅会议记录、征求党员意见等方式追溯补档,无法补正的需向上级党组织作出书面说明。
整改进展:7 月 10 日完成 2022-2024 年换届档案补充(含请示、候选人材料、选举办法等),已归档。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在推动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方面,大队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亲自部署,但经全面梳理,本次巡察反馈无书记点人点事事项。
新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组
2025年8月28日
主办单位: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巴尔虎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0470-6607857
站点地图 网站标识码:1507260002 蒙ICP备09002247号-1
蒙公网安备 15072602000003号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