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
按照自愿的原则,已采购校服的中小学不得采购班服或活动统一服装。确经家委会或80%以上的家长和学生同意采购班服或活动统一服装的,需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原则。学校(幼儿园)应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不得强制学生购买。开展相关工作前,需通过家长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充分沟通说明,确保家长知晓并同意。
(二)公开透明原则。服装选用、采购全过程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包括款式设计、面料标准、企业资质、价格、流程等信息,及时公示接受监督。
(三)质量保障原则。严格执行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确保安全、舒适、耐用。
四、职责分工
(一)学校(幼儿园)
1.组织家委会、学生代表讨论选择服装款式、面料、颜色等。
2.审核意向企业资质,考察生产能力、质量体系及售后服务。
3.按流程组织采购,签订规范合同并向教育局备案。
4.配合做好质量检查验收,及时处理反馈问题。
(二)家长委员会
1.参与选用采购,收集反映家长意见。
2.监督采购公平公正,保障家长知情权、参与权。
3.参与验收,监督质量款式,维护合法权益。
(三) 旗教育局
1.指导、监督全旗相关工作。
2.制定统一的采购规范和合同模板。
3.定期检查,查处通报违规行为 。
4.协调解决反馈问题。
(四)市场监管部门
1.监管企业经营行为,确保主体合法。
2.抽查产品质量,查处不合格产品。
3.受理投诉,维护不合格产品。
五、选用与采购流程
(一)需求调研。通过问卷、家长会征集需求、偏好及价格承受范围,形成意向报告。
(二)款式筛选。邀请多方参与设计,筛选2-3套备选款式公示后确定最终款。
(三)企业确定。发布采购信息,审查企业资质,组织评审样品确定合作企业。
(四)合同备案。签订含质量、价格、售后等条款的合同,及时向教育局备案。
(五)生产供货。企业按合同生产,供货时提供质检报告及合格标识。
(六)验收发放。学校联合家委会验收,合格后发放;问题产品及时沟通整改。
六、资金管理
(一)费用由家长直接支付给企业,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收代付,确保资金透明。
(二)为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协调公益捐助,减轻经济负担。
七、质量检查与监督
(一)质量检查
1.实行“双送检”制度。企业出厂前送检并提供合格报告;学校接收时抽样送检,费用由企业承担(另有约定除外),不得向家长收取。
2.学校和家委会日常监督质量,问题及时反馈并报告相关部门。
(二)监督机制
1.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
2.旗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定期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3.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限制违规企业参与采购并向社会公布。
八、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上级政策冲突,以上级规定为准。
2. 本办法由新巴尔虎左旗教育局负责解释,各校据此制定实施细则并备案。
新巴尔虎左旗教育局
202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