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5〕262号)要求,新巴尔虎左旗自然资源局开展了采矿损毁土地调查工作,本次共核查自然资源厅下发图斑数678个,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技术要求及相关规定,经核查最终确定新巴尔虎左旗无主废弃(历史遗留)矿山图斑17个。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现将核查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3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新巴尔虎左旗自然资源局书面反馈,联系电话:0470-6608525。
特此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