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执法监督电话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单位、驻新左旗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行使政府内部监督职能,优化行政执法环境,确保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现公布执法监督的内容和监督电话。
   一、执法监督的内容
   (一)法律法规规章的施行情况
   (二)规章和规划性文件的合法性
   (三)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程序的合法性
   (四)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五)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六)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七)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情况
   (八)违法行政行为的查处情况
   二、可以提出申请行政复议的内容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权益的经营经营自主权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三)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废止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等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三、执法监督电话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执法监督电话:6607636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电话:6607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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