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A
新巴尔虎左旗自然资源局
对旗第十四届委员会四次会议
第25078号提案的答复
乌日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野生动物和牧民生产生活和谐发展的建议》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旗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福祉的深切关注与宝贵建议。提案中反映的狼群增多导致牧民财产损失、影响牧民日常生活,对群众生命安全产生隐患的问题,分析深刻、建议中肯,契合全旗当前实际。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已开展工作和下一步计划,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旗积极行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积极争取致害补偿经费,补贴居牧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四条,《内蒙古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管理办法》第四条等规定,我局已结合2024年发生的
陆生野生动物致害实例,依据补偿标准(如:造成家畜死亡的补偿市场平均价格的60%),申请纳入2025年旗本级财政预算。但需坦诚说明,我旗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地方财力薄弱,单靠旗级财政难以有效、足额保障日益增多的致害补偿需求。我局正在持续向上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争取林草专项资金。
2.筹划保险补偿机制。为解决地方财力不足与牧民补偿需求迫切的矛盾,我局曾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议,将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纳入内蒙古自治区政策性保险实施范围,申请实施“由内蒙古自治区统筹建立,以旗县县域为参保基本单元,旗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一投保,保险公司负责县域内发生的各类陆生野生动物致害案件的现场勘验、定价与理赔,受损群众直接获益”政策保险补偿机制。此机制旨在通过市场化手段分散风险,为牧民提供更稳定、高效的补偿渠道,同时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此举,不仅能有效减轻旗级财政负担,还能确保牧民在遭受野生动物侵害时获得及时、合理的经济补偿,从而维护社会稳定。目前,我局拟计划采购社会保险产品拓宽理赔渠道,已于本地区3家保险公司进行磋商,因此类保险产品无盈利空间且不属于自治区政策性保险支持范围,投保方案难落地,保险公司磋商事项持续推进中。
3.开展野外监测,为申请种群调控采集数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猎捕狼、猞猁等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需报请自治区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我局分别于2024年7月、11月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对狼进行种群数量调控”,以期科学控制局部区域狼群数量,减轻牧民损失。目前,上级部门基于保护优先原则,要求先行开展科学监测调查。为此,我局已编制完成《2025年中央财政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申请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开展辖区内(特别是狼害高发区)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分布及活动规律的全面科学监测,其中:监测7万元,开展3个区域定点监测与周边区域不定点监测;适度理赔13万元,补贴2024年野生动物致害居牧民财产损失。上述方案将于近期获得批复,届时将有序组织实施。
二、对提案建议的具体回应
针对您提出的三项建议,结合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框架及全旗实际,回应如下:
1.关于“财政加大对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支持力度”的建议:此建议与我局当前工作重点高度一致,我们正从两方面着力推进:
一是政府补偿层面。尽全力实施《内蒙古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管理办法》,已将2024年狼害损失按标准核算并申请纳入2025年旗财政预算,同时全力向上级争取补偿专项资金。下一步将持续完善损失认定、申报、审核、公示、发放流程,确保合规、透明、及时。
二是保险机制层面。建立政策性保险是解决补偿资金可持续性的关键。我局已将“将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纳入政策性保险”作为重要议题向上级部门申报。下一步将积极与各大保险机构沟通,深入研究保险产品设计(覆盖范围、赔偿标准、保费分担、理赔流程等),争取早日纳入自治区或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生态保险范畴,实现“各级财政投保,县域居牧民受益”的目标,从根本上建立长效补偿机制。
2.关于“完善应急措施,保护牧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包括狼)必须依法取得特许猎捕证。目前,我旗的种群调控申请尚未获得批准,故无法组织官方猎捕队伍。现阶段,主要采取防御性措施:一是强化属地联防联控。已要求各苏木镇政府组织力量,并协调公安派出所,在狼害高发区、高发期加强巡逻警戒,及时响应牧民求助,驱赶靠近居民点和牲畜的狼群,震慑其活动。二是推广安全防护措施。鼓励并指导牧民加固棚圈、安装防狼灯(探索更有效型号)、使用高分贝驱赶设备等,提升自防能力。待种群科学监测完成并获得上级关于调控的许可后,我们将严格依法依规、在专业指导下,对特定区域危害严重的狼群实施精准、有效的调控措施。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普及野生动物保护及防范知识,增强牧民防范意识。
3.关于“加大对狼群活动习性调查研究,了解狼群的活动规律受到影响的根本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牧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
对此,我们的工作方向是:强化科学监测与评估。利用即将开展的2025年中央财政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精确掌握我旗野生狼种群数量、结构、分布及活动规律,科学评估其对局部区域生态承载力和牧民生产生活的实际影响,形成详实的数据报告。我们将据此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论证在特定区域、特定时期实施科学、可控的种群调控(如限额猎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争取政策支持。同时,我们将结合地方实际,探索建立野生动物致害预警机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时监测狼群动态,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指导牧民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通过多方协作,力求在保护野生动物与保障牧民安全之间找到平衡点。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在持续推进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我局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深化科学调查与预警。待《2025年中央财政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获批后,立即组织实施,精准摸清狼群底数及动态。建立监测信息共享和预警发布机制,及时向相关苏木镇、嘎查和牧民发布狼群活动预警信息,指导提前防范。
2.全力争取并落实政策性保险。将此作为解决补偿问题的突破口,加强向上汇报和部门协调,力争早日获批并落地实施。
3.持续强化联防联控与人防技防。巩固与公安部门的联防机制,优化巡逻部署。探索引入更有效的物理隔离、声光驱赶等适用技术和设备,在牧区进行试点推广。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快速反应能力。
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编制通俗易懂的防狼害知识手册、宣传单,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向牧民普及狼的习性、防范措施、遇险应对方法、损失申报补偿流程等,切实增强牧民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减少恐慌情绪。
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与保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牧区和谐稳定,都是我们肩负的重要责任。我局深知当前狼害问题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将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再次衷心感谢贵委员对边疆民族地区生态保护与民生工作的深切关怀和大力支持!贵委员的宝贵建议是我们改进工作的重要动力。我们将持续努力,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框架下,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解决方案,力求在保护野生动物与保障牧民权益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新巴尔虎左旗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8日
签发人:吉日木图
承办人:郭雅静
电 话:13947032869
(公开属性):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