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尔虎左旗应急管理局(简称旗应急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旗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执行地方性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有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苏木镇开展有关工作。
(二)负责全旗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本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全旗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旗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预案演练,推动全旗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负责牵头建立全旗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推动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及应急救援情况.
(五)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旗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旗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旗级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负责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按权限协调指挥全旗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全旗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我旗应急救援工作。统筹指导全旗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职责权限组织协调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推动本地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七)负责火灾防治工作。按权限协调指挥全旗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推进全旗消防规划编制的落实。
(八)负责灾害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全旗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全旗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组织指导全旗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九)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上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全旗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承担新巴尔虎左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行使全旗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旗有关部门和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巡查、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按权限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安装及运行情况。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旗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权限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十二)负责事故调查处理评估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和调度工作。制定全旗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旗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四)负责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全旗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煤炭监管工作。全旗煤炭行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标准化达标、重大危险源监管等工作。
(十六)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职能转变。旗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旗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旗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旗自然资源局、旗农牧和科技局(水利局)、旗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旗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全旗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协调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新巴尔虎左旗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新巴尔虎左旗指定负责的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协调指导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会同自然资源局、农牧和科技局、气象局、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及应急救援情况。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按授权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和火险、火灾信息发布工作。
(2)旗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旗农牧和科技局(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4)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新巴尔虎左旗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农牧和科技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新巴尔虎左旗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
(5)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森林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及森林草原火灾初期应急处置等工作。
(6)根据实际情况,旗自然资源局、旗农牧和科技局(水利局)、旗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协商旗应急局,以新巴尔虎左旗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 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全旗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旗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旗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全旗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新巴尔虎左旗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旗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旗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全旗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旗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健全全旗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风险监测和物资保障股。建立全旗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全旗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全旗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指导全旗灾情核查上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全旗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全旗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新巴尔虎左旗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三)灾害防治管理及救援股。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旗、苏木镇、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全旗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全旗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担全旗森林草原防火、抗震救灾、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旗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全旗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新巴尔虎左旗有关合作和救援的工作。承担应急指挥调度工作。依分工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落实国家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全旗预警和灾情信息,协调全旗范围内的救援力量,并根据需要向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申请增援工作,衔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全旗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旗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全旗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旗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本地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拟订新全旗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旗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全旗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负责全旗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全旗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全旗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协助旗有关部门做好矿山资源勘查、开采监管工作。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执行非煤矿山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地方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与监管全旗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旗煤炭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及动态监管工作。负责煤炭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瓦斯鉴定工作。参与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调查处理和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无仓储类);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备案。负责监督管理全旗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旗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承担新巴尔虎左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等工作。
负责人:汤博坤
通讯地址:新巴尔虎左旗阿木古郎镇景观路应急管理局办公楼
邮政编码:021200
网址:http://www.xzq.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765/0/page_1.html
工作电话:0470-6688000
办公时间: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三、下属机构
(一)新巴尔虎左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新巴尔虎左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新巴尔虎左旗应急管理局所属的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以新巴尔虎左旗应急管理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负责权限范围内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煤矿企业、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全旗应急管理领域案件督办、查处等工作。
4.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负责人:曹玉成
通讯地址:新巴尔虎左旗阿木古郎镇景观大道应急管理局办公楼
网址:http://www.xzq.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765/0/page_1.html
邮政编码:021200
工作电话:0470-6688000
办公时间: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新巴尔虎左旗应急综合服务中心
新巴尔虎左旗应急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旗应急综合服务中心)为新巴尔虎左旗应急管理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宣传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有关森林草原防扑火,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组织开展对全旗各苏木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森林草原防火扑火,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工作指导培训。
3.承担全旗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及其他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4.承担安全生产、火灾防治、灾害防治、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相关的技术支撑和事务服务工作。
5.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负责人:张善华
通讯地址:新巴尔虎左旗阿木古郎镇景观大道应急管理局办公楼
网址:http://www.xzq.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765/0/page_1.html
邮政编码:021200
工作电话:0470-6688000
办公时间: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