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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来源: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z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470-660763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多措并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政务公开专区等渠道,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095条、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文件7篇。及时公开旗政府全体会议18次、常务会议13次、专项工作会议16次相关内容,编发政府工作报告1期、政府公报5期,依托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1505条。全流程保障公开信息及时、准确、规范,推动阳光政务高效透明运行。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统一受理、分口办理、归口答复”工作机制,畅通网络、来信、邮件等多元申请渠道,保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高效办理。全年共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14件,已办结10件、转结3件、申请人撤回1件,办结率达71.43%。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相关规定,全面推行“三审三校”审核发布制度,持续完善政务信息日常管理流程,严守“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工作准则,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夯实坚实基础。

(四)平台建设情况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锚定“公正、公平、便民”工作准则,统筹运用多元公开载体,常态化更新政务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核心内容,确保信息公开阳光透明、及时高效,同步完成1个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搭建与优化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四大核心板块,常态化开展监督提醒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专题推进会,第一时间传达国务院、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政务公开工作最新部署要求,对考核反馈问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5

 0

0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推进过程中面临以下突出问题:一是部分主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意识薄弱;二是信息发布与更新机制不够完善,内容深度和广度未达预期;三是面向社会的宣传解读和引导工作存在短板。

(二)具体改进举措:其一,抓实抓细业务学习,通过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其二,聚焦法定公开事项,严格对标上级部署要求,精准高效发布各类重要信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维度。其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细化公开标准与流程,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公开及时、内容详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