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z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470-660763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多措并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政务公开专区等渠道,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095条、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文件7篇。及时公开旗政府全体会议18次、常务会议13次、专项工作会议16次相关内容,编发政府工作报告1期、政府公报5期,依托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1505条。全流程保障公开信息及时、准确、规范,推动阳光政务高效透明运行。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统一受理、分口办理、归口答复”工作机制,畅通网络、来信、邮件等多元申请渠道,保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高效办理。全年共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14件,已办结10件、转结3件、申请人撤回1件,办结率达71.43%。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相关规定,全面推行“三审三校”审核发布制度,持续完善政务信息日常管理流程,严守“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工作准则,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夯实坚实基础。
(四)平台建设情况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锚定“公正、公平、便民”工作准则,统筹运用多元公开载体,常态化更新政务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核心内容,确保信息公开阳光透明、及时高效,同步完成1个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搭建与优化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四大核心板块,常态化开展监督提醒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专题推进会,第一时间传达国务院、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政务公开工作最新部署要求,对考核反馈问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推进过程中面临以下突出问题:一是部分主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意识薄弱;二是信息发布与更新机制不够完善,内容深度和广度未达预期;三是面向社会的宣传解读和引导工作存在短板。
(二)具体改进举措:其一,抓实抓细业务学习,通过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其二,聚焦法定公开事项,严格对标上级部署要求,精准高效发布各类重要信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维度。其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细化公开标准与流程,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公开及时、内容详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