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新巴尔虎左旗嵯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z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新巴尔虎左旗嵯岗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470-668975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新巴尔虎左旗嵯岗镇人民政府依托新巴尔虎左旗官方网络平台,累计对外发布政务公开相关信息23条,展现镇政府各项工作推进实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全年共接收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1件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申请内容非本机关掌握,已详细说明理由并做了解释引导工作;1件因时间安排,按程序结转至下一年度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嵯岗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围绕政策文件、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系统梳理公开事项,规范公开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审核主体、流程和责任,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合规合法。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建设,优化申请接收、审查、办理、答复全流程管理,提升办理效率和质量,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
嵯岗镇人民政府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平台一体化建设,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整合政务微信公众号及镇村两级线下公告栏等渠道,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政务公开矩阵。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公开专栏设置,提升信息检索、查阅的便捷性,确保公开内容实时更新、准确无误。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规范发布频次与内容审核流程,聚焦群众关切及时回应诉求,切实以平台融合之力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乡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机制,聚焦群众关切的民生事项、村级财务等核心内容,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与评价标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同时,镇纪委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具体、回应不到位的情形限期整改,切实以严密的监督保障机制,推动乡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经考核,2025年度嵯岗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评定为合格等次,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当被追究责任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贴合民生不够紧,主动公开与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衔接不紧密,存在“重文件、轻解读”“重结果、轻过程”问题,公开渠道便民程度不够高,线上线下渠道衔接不畅,政府网站、村级公示栏、政务微信群的信息更新不同步。二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强。缺乏常态化督查机制,考核评价偏“重形式、轻实效”,群众满意度测评环节薄弱,考核结果难以倒逼工作落实。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一是聚焦民生需求,围绕群众高频关切事项,明确公开要素,推行通俗化解读;整合便民渠道,确保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的惠民政策等信息“同时间、同内容、同口径”发布;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公开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到岗、到人落实公开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倒逼责任落实。二是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限期销号;优化考核评价方式,加大群众满意度测评权重,以群众监督推动公开质量持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