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新巴尔虎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z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新巴尔虎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470-660195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委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通过政务公开网站、旗政府门户网站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务信息。包括发布民族政策法规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26条、工作动态25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栏信息17条,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委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产生收费、无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委致力于构建高效、透明的政务信息管理体系,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通过强化信息分类存储、严格审核发布流程、优化信息查询服务等措施,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安全性,有效提升了民族事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及时准确更新政务信息、政策解读等功能,不断提升平台的便捷性、互动性和透明度,增强了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注重加强平台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有效提升了政务服务的效率和公众的满意度,进一步助力构建阳光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试行),在门户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时效性和便捷性有待提高等问题。为不断提高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重点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分析和研判,做到“能公开尽公开”,拓展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二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流程,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方便公众随时随地获取所需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新巴尔虎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