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新巴尔虎左旗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新巴尔虎左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xzq.gov.cn/OpennessAnnualReport/746/0.html)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新巴尔虎左旗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0-660154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通过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80条。
一是财政预算公开情况。在新巴尔虎左旗人大批准预算后二十日内,在新巴尔虎左旗政府网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本级2023年政府预算,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公开的内容更加完整细化。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并通过内蒙古新巴尔虎左旗财政局网站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了本部门2023年部门和新巴尔虎左旗各部门及苏木镇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及说明。二是财政决算公开情况。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年公开了全旗财政总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等报表和报告说明,决算公开更加全面、准确、完整。三是财政收支公开情况。每月将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在旗服务门户网站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新巴尔虎左旗财政局将工作做在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五条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度财政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施行以来,我局根据旗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仔细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新巴尔虎左旗政府门户网、三务公开网上平台等多种途径对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主动公开。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有效推动了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新巴尔虎左旗政府网站平台发布财政预决算、财政监督、行政处罚相关财政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工作考核情况:合格
2.社会评议情况: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工作。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4.开展培训学习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共参加2次培训会议,其中集体会议两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新形势下党委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府公开信息的深度和广度不够。
2024年新巴尔虎左旗财政局将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公开透明要求贯穿到财政工作的各环节。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巴尔虎左旗新篇章,加强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解读力度,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1、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
一是已严格按照政务服务要求梳理完成电子证照事宜和关联工作,并完成了动态调整本级“免证办”事项配置。二是重新梳理政务服务监管平台事项清单及材料目录,做到“一次性告知、少跑动”。三是严格执行告知承诺制。财政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1项,指导部门:财政部,事项名称: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审批,实施机关:新巴尔虎左旗财政局,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告知承诺书”已在政务服务平台内公示。四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2023年新左旗财政局共有权责事项42项,无删减和增加事项,12月份已在“政务服务+监管”、“政务服务集约化平台”公开发布。
2.高效完成营商环境平台填报工作
一是按时完成上级下发的填报任务。“呼伦贝尔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平台”中新巴尔虎左旗财政局涉及44项任务,已全部完成。二是顺利完成模拟填报工作。涉及牵头一级指标1个:政府采购事项35项。在模拟填报工作中的35项都已按时完成填报工作。配合其他部门事项5个,积极与牵头部门联系按时相关佐证材料的报送工作。三是满分完成考核工作。在呼伦贝尔市营商环境专项考核工作“市牵头部门日常监测得分”中新左旗财政局、金融办获得满分10分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