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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尔虎左旗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9 来源:新巴尔虎左旗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新巴尔虎左旗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新巴尔虎左旗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新巴尔虎左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xzq.gov.cn/OpennessAnnualReport/746/0.html)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疑,请与新巴尔虎左旗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 0470-6606414,电子邮箱: xzqmz2016@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履职依据、机关简介、部门会议、统计信息、人事信息、权责清单、行政审批办事指南服务、公共服务事项、监督检查、财政信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年度报告、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等。2023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32条,其中部门动态115条,主动公开内容17条。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过公开申请一份,因公开文件属于国家秘密信息未予公开,已答复申请人。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新巴尔虎左旗民政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对信息经过部门、保密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等多项程序后发布,确保信息发布做到“先审核、后公开”,保证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台账,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一一登记造册,确保有据可查。将保密审查制度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始终,确保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密、不泄密。

(四)平台建设情况

新巴尔虎左旗民政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范栏目设置,完善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及时上传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民生领域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作用,方便广大群众检索、获取所需信息。2023年政府门户网站共收到留言1条,办结留言1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工作考核情况:本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内容为权责清单、规范性文件信息、行政执法结果、部门动态信息等。

2.社会评议情况: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工作。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4.开展培训学习情况:本年度开展培训会议总共1次。旗民政局自行组织全体干部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突破口,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业务培训。对信息公开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全体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推动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理论知识学习不深入,掌握不透彻,专业知识水平有待提高,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发布内容不够全面准确,时效性不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通过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等多方面,对公众关切的热点、与群众联系密切的重点进行公开,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进一步梳理公开事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把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作为信息公开的重中之重,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政务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政务新媒体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完成情况:我局按时开展政务新媒体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整改错敏词“阿木古朗”21个;“吉布胡朗图”15个;“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1个;“反映”1个等共计38个错敏误字进行整改删除。对“新左旗”“鄂温克”等286个不规范地名进行整改。对语义不通顺整改6处。

2.新媒体工作完成情况:本年度运用新媒体开展我局政策宣传,做到及时更新,将我局开展的重点活动及重要工作通过新媒体平台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布。

3.重点领域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完成情况:“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做到及时公示公开信息,2023年社会救助共发布95条,养老服务共发布7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