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乌布尔宝力格苏木严格按照旗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坚持执法为民、权力公开、政务透明原则,不断完成制度建设,提升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质量,认真贯彻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1年乌布尔宝力格苏木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2021年,我苏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苏木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17余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苏木各项规划计划、业务开展信息、政府公文、“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政府信息。我苏木积极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公开载体,增强公开实效。依托党委政府信息系统及时向旗委办、旗政府办报送信息,通过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乌布尔宝力格苏木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受理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围绕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时充实和调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指定兼职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建设,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同时坚持“准主管、准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增强信息的可读性,提高信息发布的实效,发挥信息公开平台和信息资料作用,拓展信息公开功能,以信息公开促进依法办事,提高工作透明度、办事效率、管理和服务水平,做到应公开的主动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苏木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工作考核情况。
针对考核内容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每季度针对考核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统计分析信息公开的事项、内容、数量。各科室、各单位对年度内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评打分,考核小组综合日常检查、季度检查、单位自查的检查考核情况,提出评定意见。信息公开考核结果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社会评议情况。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工作。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责任追究情况。
4.开展培训学习情况。本年度共开展培训会议3次,其中视频会议2次,本旗会议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乌苏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有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的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包括:一是对《条例》和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学习意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不够。二是政府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高。三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
2022年我苏木将继续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且通过多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是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度,乌布尔宝力格苏木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2021年度,乌布尔宝力格苏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我旗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抓落实。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准确性,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