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新左旗国土资源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新左旗国土资源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新左旗国土资源局联系,电子邮箱xzqgtjbgs@163.com ,电话0470-6602269。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服务质量的总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国土资源管理政府信息,提高我局业务工作透明度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根据呼伦贝尔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极大的方便了群众。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或更新信息,重点公开征地、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全年共公开信息122条,内容涉及政策法规、概况信息、计划总结、工作动态、公示公告、行政事业收费标准等。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所有需公开的信息,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把关,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实效性进行全面审核,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本着“资源共享、信息公开、高效服务”的原则,全方位地开展无偿咨询服务工作,不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发布信息的标准还不够统一;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的规范性仍需加强。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和标准意识,正确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作用,是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定职责,是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是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途径,是依法行政、建设透明政府的要求。二是继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分步推进公众关注关心的土地预审、征地、供地、登记等相关政府信息,保证公开的真实性,提高公开的实效性。三是提高工作标准,做好保密工作,认真总结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经验,按照该公开的全部公开,不能公开的绝对安全保密的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确保保密工作既符合国家和市政府的政策要求,又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努力提高保密工作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