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及《呼伦贝尔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乌苏木按照旗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4年乌布尔宝力格苏木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情况概述
乌苏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了苏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呼伦贝尔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公开栏,门户网站等主要形式,将机构信息、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财政信息等政府信息公开。我苏木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依法管理,督促检查,强化管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真实性。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45条
2、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无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乌苏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旗政府的领导下有一定的成效,但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人员安排不够科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不够好。
在2015年乌苏木要按上级部门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嘎查干部、牧民百姓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二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和业务培训。三是规范制度化,建立一套行之有效,有操作性的相关制度,用于规范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公开,真实公开。
乌布尔宝力格苏木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