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 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内蒙古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蒙银发〔2017〕82号)及《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文件要求,拟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通过以下电话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8月3日—2026年08月7日
受理电话:6607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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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经营项目 |
类型 |
贷款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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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吉毛道力玛 |
新巴尔虎左旗阿木古郎镇萨日娜工艺品店 |
个体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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