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种畜禽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具备技术和物质条件的地方家畜配种应当实行人工授精。 从事家畜人工授精的人员必须受过专业技术培训,经旗县以上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家畜人工授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