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事项名称 | 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相关证明 |
涉及的行政许可名称 | 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 |
行政许可实施部门 | 旗农牧业局 |
证明事项设定依据 |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第九条 申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提出,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 (三)相应的维修场所和场地使用证明; (四)主要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 (五)主要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发放《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决定。不予发放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出具证明的部门 | 农机维修网点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