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种畜禽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2010年9月21日修正施行)第二十九条承担跨旗县以上地区种畜禽运输的单位,必须凭旗县以上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准运证》和《种畜禽健康合格证》,方可承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