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九条 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应当包括项目用地安排情况、拟使用土地情况等,并应附具下列材料:(二)由建设单位提交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