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 关于新巴尔虎左旗2020年度第二批次城市 建设用地项目使用土地启动公告
索引号: | zstd-2020-0622-0073 | 公开责任部门 | 新左旗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0-06-22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
公开目录 | 新左旗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2020〕121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
关于新巴尔虎左旗2020年度第二批次城市
建设用地项目使用土地启动公告
新左旗阿木古郎镇人民政府、甘珠尔苏木人民政府、旗民委、阿木古郎镇白音敖包嘎查委员会、甘珠尔苏木甘珠尔嘎查委员会:
为实施新巴尔虎左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征(使)用新巴尔虎左旗民委、白音敖包嘎查委员会、甘珠尔嘎查委员会部分土地作为该项目建设用地,现将拟征(使)用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使)用土地建设项目名称
新巴尔虎左旗2020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
二、拟使用土地位置和面积
该项目拟征收土地位于新巴尔虎左旗民委、白音敖包嘎查委员会、甘珠尔嘎查委员会境内,该项目拟使用国有土地共计2.5834公顷,其中:农用地2.0616公顷(草地1.8475公顷、农村道路0.2141公顷)、未利用地0.5218公顷(沙地),拟征收集体土地共计2.8657公顷其中:农用地2.4777公顷(草地)、未利用地0.3880公顷(其他草地)。具体使用土地位置以批准的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征(使)用土地补偿标准、安置补助费标准
征(使)用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新巴尔虎左旗2020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土地使用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执行。
四、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使用土地范围内抢种青苗,抢建建筑物、构筑物,凡抢种的青苗和抢建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赔偿。
五、新巴尔虎左旗民委、白音敖包嘎查委员会、甘珠尔嘎查委员会和所涉及被使用土地农牧民,可在当地旗政府查询土地使用相关事宜和土地使用具体范围。
特此公告。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