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2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引号: | jgyg-2020-0117-0003 | 公开责任部门 | 新左旗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 | 2020-02-11 | 发布日期 | |
公开目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固废)验收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关于2019年2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2月10日我局对7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2月11日—2020年2月18日(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0-6607863 (旗环保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邮箱地址:xzqhbjcgj@163.com
通讯地址:新左旗阿木古郎镇甘珠尔街环保局
邮 编:021200
新巴尔虎左旗环境保护局
2020年2月11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苏嵯管道增输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新左环验﹝2020﹞1号 | 2020年2月10日 |
2 | 关于新巴尔虎左旗嵯岗镇岭北酒业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新左环验﹝2020﹞2号 | 2020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