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左旗统计局 关于上报议事协调机构的备案报告
索引号: | gkwj-2019-0729-0092 | 公开责任部门 | 新左旗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19-07-29 | 关键词 | 新左旗统计局 关于上报议事协调机构的备案报告 |
公开目录 | 公开文件 | 文号 | 新左统字[2019]65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新左旗统计局
关于上报议事协调机构的备案报告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按照中共新巴尔虎左旗委员会办公室、新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调整规范旗级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20190066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梳理,现上报2013-2019年议事协调机构备案报告。
附件:新巴尔虎左旗统计局上报议事协调机构备案报告
新巴尔虎左旗统计局
2019年7月29日
附件:
新巴尔虎左旗统计局上报议事协调机构
备案报告
一、2013年(新左政办字[2013]59号)
(一)机构名称:新巴尔虎左旗统计局
(二)成立依据:根据工作需要,新左旗政府决定成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三)主要职责: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旗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
(四)近两年的主要工作:
(五)清理意见和理由:撤销
(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包翔 旗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郝艳丽 旗发改局副局长
何文波 旗公安局副局长
杨白龙 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 员:萨其日夫 旗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霍玉梅 旗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包金龙 旗民政局副局长
那音太 旗民事局副局长
安连君 旗财政局副局长
王全宝 旗人社局副局长
白 泉 旗住建局副局长、房产局局长
莲 花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红 英 旗城调队队长
二、2014年(新左政办字[2014]167号)
(一)机构名称:新巴尔虎左旗统计局
(二)成立依据: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我局决定于2015年开展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为加强领导和协调,旗统计局会同有关单位成立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
(三)主要职责: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旗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资料并协助做好现场登记;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新闻宣传,以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其他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四)近两年的主要工作:
(五)清理意见和理由:撤销
(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包 翔 旗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郝艳丽 旗发改局副局长
何文波 旗公安局副局长
杨白龙 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 员:萨其日夫 旗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霍玉梅 旗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包金龙 旗民政局副局长
那音太 旗民事局副局长
安连君 旗财政局副局长
王全宝 旗人社局副局长
白 泉 旗住建局副局长、房产局局长
莲 花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红 英 旗城调队队长
三、2015年(新左统字[2015]36号、新左政办字[2015]62号、新左政办字[2015]191号)
(一)关于组建新巴尔虎左旗第三次农牧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新左统字[2015]36号)
1、机构名称:新巴尔虎左旗统计局
2、成立依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内政发〔2015〕94号)和《内蒙古统计局关于组建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全区农牧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内统字〔2015〕35号)以及《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呼伦贝尔市第三次农牧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呼政办字(2015)230号)和《关于组建呼伦贝尔市第三次农牧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统字【2015】19号)等文件要求。
3、主要职责:旗统计局与有关部门共同组建了全旗第三次农牧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4、近两年的主要工作:
5、清理意见和理由:撤销
6、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达瑞巴雅尔 旗统计局副局长
副主任:王玉荣 旗统计局总统计师
张建伟 旗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
特木和 旗统计局农牧业专业
洪 玲 旗统计局执法大队队长、办公室主任
海 鹏 国家统计局新巴尔虎左调查队副队长
金 花 旗发展改革委农村牧区经济科科长
德格吉日胡 旗财政局农牧业股股长
宝 山 旗农牧业局农牧业经营管理站站长
武林童 旗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
成 员:包双河 旗民政局低收入核对中心主任
刘 博 旗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宋耀军 旗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股长
方海涛 旗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
娜仁格日乐 旗电视台编辑部主任
霍小军 旗林业局业务股
宝音图 旗水利局业务股股长
额尔敦达赉 旗委农工部
阿娜尔 旗统计局综合专业
哈拉木吉 旗统计局核算专业
(二)关于印发新巴尔虎左旗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职责分工的通知(新左政办字[2015]62)
1、机构名称:新巴尔虎左旗统计局
2、成立依据:
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大问题。
二是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日常工作问题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处理。
三是协调小组重要文件经征求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后印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协调小组有关负责人签发
四是1%人口抽样调查涉及有关政策等重大问题需要协调的,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商定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协调小组审批。
3、主要职责:
一是新巴尔虎左旗统计局负责调査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的事项。
二是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工作。
三是公安局负责提供全旗各苏木镇、嘎查(社区)户籍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等资料,并协助做好现场调查登记工作。
四是卫生计生委负责提供新生儿及人口计生信息资料,做好查准出生人口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
五是宣传部、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做好宣传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是民政局负责提供行政区划信息和死亡人口信息,做好调查的协调配合工作。
七是住建局负责提供辖区内重要建筑、或城乡建设规划信息,做好调查的协调配合工作。
八是财政局负责按规定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的保障工作。
九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盒户口寄挂信息资料,协调做好调查统计工作。
十是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动员工作。
十一是教育局、民事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4、近两年的主要工作:
5、清理意见和理由:撤销
6、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包 翔 旗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郝艳丽 旗发改局副局长
何文波 旗公安局副局长
杨白龙 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 员:萨其日夫 旗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霍玉梅 旗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包金龙 旗民政局副局长
那音太 旗民事局副局长
安连君 旗财政局副局长
王全宝 旗人社局副局长
白 泉 旗住建局副局长、房产局局长
莲 花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红 英 旗城调队队长
(三)关于成立新巴尔虎左旗第三次农牧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新左政办字[2015]191号)
1、机构名称:新巴尔虎左旗统计局
2、成立依据: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旗第三次农牧业普查领导小组。
3、主要职责:做好第三次农牧业普查工作。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
4、近两年的主要工作:
5、清理意见和理由: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6、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杨晓刚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萨其日夫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海燕 旗政办副主任、法制办副主任
包 翔 旗统计局局长
包永明 国家统计局新巴尔虎左调查队队长
郝艳丽 旗发改局副局长
巴 图 旗农牧业局副局长
保 江 旗财政局农业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
成 员:米建国 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部副部长
包金龙 旗民政局副局长
乌力吉 旗司法局副局长
刘洪君 旗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巴雅尔 旗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旗电视台台长
夕 介 旗林业局副局长
达瑞巴雅尔 旗统计局副局长
额尔敦巴图 旗水利局副局长
王玉荣 旗统计局总统计师
海 鹏 国家统计局新巴尔虎左调查队副队长
四、2016年(新左政办字[2016]181号)
1、机构名称:新巴尔虎左旗统计局
2、成立依据: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旗第三次农牧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
3、主要职责: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
4、近两年的主要工作:
5、清理意见和理由: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6、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宋翰杰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萨其日夫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海燕 旗政办副主任、法制办副主任
包 翔 旗统计局局长
包永明 国家统计局新巴尔虎左调查队队长
郝艳丽 旗发改局副局长
巴 图 旗农牧业局副局长
保 江 旗财政局农业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
成 员:米建国 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部副部长
包金龙 旗民政局副局长
乌力吉 旗司法局副局长
刘洪君 旗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巴雅尔 旗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旗电视台台长
夕 介 旗林业局副局长
达瑞巴雅尔 旗统计局副局长
额尔敦巴图 旗水利局副局长
王玉荣 旗统计局总统计师
海 鹏 国家统计局新巴尔虎左调查队副队长
五、2018年(新左政办字[2018]53号)
1、机构名称:新巴尔虎左旗统计局
2、成立依据:根据工作需要,旗政府决定成立新巴尔虎左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3、主要职责:
统计局:承担新巴尔虎左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普查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协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普查的各项工作。
政府督查室:督促各成员部门和单位按照经济普查职责分工做好普查有关工作,督查普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政府主要领导对经济普查工作的部署及要求。
旗委宣传部:根据经济普查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协调和督促有关新闻单位广泛开展宣传工作,确保每个阶段的宣传任务落到实处,为普查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综治办:协调涉及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的事项。
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名录信息;按照相关职责发文布置全旗机构编制系统配合开展经济普查工作,协助查找单位。
民政局: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全部单位行政登记资料和社会组织的资产负债资料;按照相关职责发文布置民政系统配合开展经济普查工作,协助查找单位。
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税务局: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全部单位行政登记资料,同时提供分单位的从业人数、营业收入和缴纳税金等资料;按照相关职责发文布置全旗税务系统配合开展经济普查工作,协助查找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全部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行政登记资料和年报资料,涉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数据管理和数据提供事项,按照相关职责发文布置全旗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配合开展经济普查工作,协助查找单位。
国家统计局新巴尔虎左调查队:配合旗经济普查机构做好普查相关工作。
发展和改革局、住建局、文体新广局、人民银行、教科局、经信局、人社局、交通局、农牧业局、司法局、林业局、水务局等其他成员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内政发﹝2018﹞8号)要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掌握普查对象有关登记资料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本部门的行政记录及数据信息,按照普查方案统一要求,组织开展本系统普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普查资料。
4、近两年的主要工作:
5、清理意见和理由: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6、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宋翰杰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张启明 旗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包 翔 旗统计局局长
包永明 国家统计局新巴尔虎左调查队
于海燕 旗发改局副局长
成 员:青 春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世刚 旗编办副主任
史兰春 旗委政法委副书记
包金龙 旗民政局副局长
吉日木图 旗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主任
王文革 旗税务局副局长
白云祥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海 鹏 国家统计局新巴尔虎左调查队副队长
李 山 旗文新广局副局长
王永新 中国人民银行新左旗支行副行长
白亚红 旗教育局副局长
李宏祥 旗经信局副局长
乌力吉 旗司法局副局长
萨如拉 旗人社局副局长
郭永祥 旗住建局副局长
格日乐图 旗交通局副局长
赵永华 旗财政局国有资产股股长
领 小 旗统计局副局长
巴图毕力格旗农牧业局副局长
刘再义 旗林业局副局长
彩 虹 旗水务局副局长
刘晓红 旗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周 杰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巴尔虎左中队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