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尔虎左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索引号: | fzgh-2019-0709-0025 | 公开责任部门 | 新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9-07-09 | 发布日期 | 2019-07-09 |
公开目录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十二五”时期是我旗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是推进富民强旗兴边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新巴尔虎左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取得显著成绩,为“十二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2亿元,工业增加值完成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亿元,分别是2005年的2.5倍、8.8倍和14倍。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42.7亿元,是“十五”时期累计投资的7.3倍。
产业结构更趋合理。三次产业结构由41.4:34.6:24.0调整为21.8:42.6:35.6,二产、三产比重大幅提高。畜牧业实现稳步发展,“七个一”生态家庭牧场达到1200户,牲畜数量得到合理控制。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1亿元,形成了石油开采8万吨、风电装机5万千瓦、日加工鲜奶420吨、日屠宰牲畜4500只羊单位的生产能力。服务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增加值达到8.3亿元,增长3倍。
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交通条件明显改善,滨洲铁路复线、G301国道、S201、S203省道完成升级改造,两伊公路、铁路竣工通车,全旗“村村通”路网实现814公里。城镇基础条件稳步提升,五年累计投入4.6亿元,实施了城镇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启动了新区建设,新增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5.5万平方米。水利设施得到完善,解决了1.26万人和20万头只牲畜的安全饮水问题,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口岸功能进一步完备,建成了4401平方米的口岸联检楼及附属工程,实现通路、通电,被批准为国家级季节性开放口岸。
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生态建设总规模650万亩。积极探索沙产业循环经济,沙生植物饲料加工厂实现运营。大力实施“草畜平衡”,牲畜头数减少35%。加强环境监测,推进节能减排,创建生态旗工作全面开展,阿木古郎镇被评为“全区环境优美乡镇”。
民生工作成效显著。实施“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居牧民收入稳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054元,年均增长14%;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101元,年均增长16.4%。城镇新增就业累计实现207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230元/月,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年均补助标准提高15%,达到1600元。新建城镇廉租房300户,完成游牧民定居420户。实施了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校安工程,全面改善了办学条件。完善了城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了旗、苏木镇、嘎查(社区)三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人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稳步发展。
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牧区税费改革和苏木镇机构改革顺利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医药卫生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取得突破;社会保障制度和事业单位改革深入推进;草牧场使用权流转稳步推进;牧区综合改革取得新成效。对外开放逐步深化,招商引资五年累计达到85亿元。口岸基础设施和通关能力得到加强,与蒙古国各领域合作与交流不断深化。
专栏1:“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
序号 | 指 标 | 2005年基期指标 | “十一五” 规划目标 | “十一五”实际 | ||
2010年
| 年均增长(%) | 完成计划的(%) | ||||
1 |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 8.87 | 32.2 | 22.6 | 20.4 | 68.3 |
2 | 人均生产总值(元) | 20817 | 58545 | 53800 | 20.9 | 83.3 |
3 | 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 6.11 | 100 | 142.7 | 50.1 | 142.7 |
4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1.46 | 3 | 3.61 | 19.8 | 120.3 |
5 | 地方财政总收入(亿元) | 0.22 | 3 | 3 | 68.6 | 100 |
6 | 进出口总额(万美元) | 24 | 4785 | 4750 | 187.9 | 99.3 |
7 | 实际利用外资(万美元) | 50 | 3000 (五年累计) | 3000 (五年累计) | 126.8 | 100 |
8 | 引进国内(旗外)资金(亿元) | 2.13 | 80 (五年累计) | 85 (五年累计) | 109 | 106.3 |
9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6782 | 12495 | 13054 | 14 | 104.5 |
10 | 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 4257 | 7843 | 9101 | 16.4 | 116 |
11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3.62 | 4.09 | 4.8 | 3.6 | 100 |
12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4.4 | 4.5 | 4.3 | -0.1 | / |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我旗面临诸多形势变化和机遇挑战,改革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更需要抢抓发展机遇,发挥自身优势,战胜各种挑战和困难,不断开创又好又快发展新局面。
国内外形势发生新变化。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不确定因素增多。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持续问题还比较突出。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仍将深入发展,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都蕴含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
国家政策带来新机遇。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振兴东北战略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等若干新政策与新措施将对我旗生态保护、产业升级、基础设施、经济转型等方面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国务院即将出台的《关于促进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意见》,为我旗发展带来新机遇。
自身发展呈现新优势。经过五年努力,新左旗发展思路更加清晰,目标更加明确,对自身的资源综合优势和区位独特优势的认识更加深刻,对各类发展主体的选择更加理性,对三次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把握更加准确,全旗上下呈现出只争朝夕、迎难而上的创业氛围,发展态势良好。
发展环境面临新挑战。经济总量小、财政收入低、社会事业相对滞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较差;基础设施薄弱,交通、电力、水力等方面条件不够完善;生态环境脆弱;我旗被列为国家级限制开发区,优势资源开发将受到限制;项目审批门槛较高,工业发展受到制约;服务业发展不足,产业结构不够合理。
第三节 发展定位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美丽发展,工业优先;富民强旗,民生为本”,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旗兴边为目标,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畜牧业现代化,深入实施“六大战略”,深入促进“两个提高”、“三个发展”,加快推进“十个进程”,努力建设富有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巴尔虎左旗。
专栏2:“六大战略”“两个提高”“三个发展”“十个进程”
1、“六大战略”:生态立旗、牧业稳旗、工业富旗、旅贸活旗、科教兴旗、文化名旗战略。
2、“两个提高”: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承载发展能力。
3、“三个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开放合作发展、和谐稳定发展。
4、“十个进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进程、畜牧业现代化进程、新型工业化进程、以旅游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发展进程、城镇化进程、民生保障和改善进程、社会事业进程、构筑综合基础设施体系进程、中蒙合作和对接东北承接东部发达地区进程、文明社会建设进程。
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保障生态安全作为重要前提,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立足于“点上开发、面上保护”,以较小草原面积的开发换取绝大部分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大力倡导和推进低碳经济、低碳生活、绿色增长、绿色消费。
坚持协调发展。把统筹兼顾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方法,按照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定位和资源环境条件,促进人口向城镇集聚,产业向基地集聚,实现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相协调、城乡区域发展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改革发展稳定相协调、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相协调。
坚持和谐发展。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继续加大“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建设,大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谐稳定。
坚持开放发展。以加强周边地区合作为突破口,着力推进向蒙古国开放与双边合作交流进程,积极推动与东北三省和东部发达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努力形成扩大开放与区域合作新机制,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
第四节 发展目标
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31.8%左右,达到90亿元 ,人均GDP年均增长24.9% ,达到16.3万元。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32%,达到12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6%,五年累计达到300亿元。
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9.1%,达到31300元;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7%,达到19953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8%,达到8.26亿元。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群众幸福指数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草原退化、沙化得到有效控制,植被明显恢复。逐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城区绿化、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处置率和综合利用率达到生态旗建设标准,生态旗发展目标基本实现。
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大幅提高。全面加快公路建设进程,全力支持过境铁路建设,基本形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积极推进电网建设,实现安全供电、灵活运行。水利、信息、城镇等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
改革开放上新水平。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教育、医疗、资源性产品价格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稳步推进。大力推进对外开放,进出境货物量超过200万吨,边境贸易总额达到50万美元以上。累计引进国内市外资金120亿元。
专栏3:“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与目标 | ||||||||
类别 | 指标名称 | 单位 | “十一五”完成情况 | 到2015年 | 备注 | |||
2010年 | 年均增速(%或百分点) | 预测值 | 年均增速(%或百分点) | |||||
综合经济实力提升 | 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 22.6 | 20.4 | 90 | 31.8 | 预期性指标 | |
其中:工业增加值* | 亿元 | 5.12 | 53.5 | 40 | 50.9 | 预期性指标 | ||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 元 | 53800 | 20.9 | 163430 | 24.9 | 预期性指标 |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 亿元 | 46.6 | 50.1 | 98 | 16 | 预期性指标 | ||
地方财政总收入 | 亿元 | 3 | 69.6 | 12 | 32 | 预期性指标 |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亿元 | 3.61 | 20.4 | 8.26 | 18 | 预期性指标 | ||
旅游业总收入* | 亿元 | 1.9 | 28.4 | 10 | 39.4 | 预期性指标 | ||
转型升级 | 三次产业增加值比* | % | 21.8:42.6:35.6 |
| 6.3:64.0:29.7 |
| 预期性指标 | |
扩大开放 | 外贸进出口总额 | 万美元 | 29.6 | 84 | 50 | 11.1 | 预期性指标 | |
引进市外国内资金 | 亿元 | 30 | 70 | 40 | 5.9 | 预期性指标 | ||
改善民生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13054 | 14 | 31300 | 19.1 | 预期性指标 | |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 | 元 | 9101 | 16.4 | 19953 | 17 | 预期性指标 |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 | 4.8 | / | 6 | / | 约束性指标 |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4.3 | / | 4.2 | / | 约束性指标 | ||
新增城镇就业人数* | 万人 | 0.21 (五年累计) | / | 0.35 (五年累计) | 10.8 | 约束性指标 | ||
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 | 新增活立木蓄积量* | 万立方米 | 185 (五年累计) | 110.7 | 205 (五年累计) | 138.7 | 约束性指标 | |
沙区综合治理面积* | 万亩 | 52 (五年累计) | 380 | 150 (五年累计) | 290 | 约束性指标 |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煤/万元 | 2.94 | -5.27 |
|
| 约束性指标 | ||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 化学需氧量* | 吨 | 208 | -9 | 606.6 | 24.12 | 约束性指标 | |
二氧化硫* | 吨 | 503 | 8 | 1287 | 19.5 | 约束性指标 |
第二章 深入实施“生态立旗”战略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进程
按照发展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以建设生态旗为目标,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方向,建立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和减少污染排放约束机制,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草原沙化得到遏制,退化草原得到明显恢复,区域气候调节和生态功能明显增强。
第一节 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
全面推进沙地治理工作。加强沙地变化动态监测力度,建立土地沙化、荒漠化监测数据库。进一步完善沙区综合治理模式,全力推进重大生态建设工程。积极调整、拓宽沙区综合治理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民间资本合理、有效的投向沙地综合治理。大力发展沙产业,加快沙生植物综合开发利用进程,实现沙地增绿、资本增值、牧民增收、企业增效“四增同步”。建立完善沙区管护机制,引导、鼓励沙区牧民参与项目区管护。
专栏4:重点生态工程
森林生态建设工程:完成三北防护林50万亩,退耕还林20万亩,公益林管护220万亩。
草原生态建设工程: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农业开发、节水灌溉等草原建设项目,完成草原保护面积780万亩。
沙地沙漠治理工程:落实好自治区和呼伦贝市开展沙地专项保护治理工程,年均防沙、治沙面积达到40万亩。
水土保持工程: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5万亩。
全面推进森林、草原保护工作。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农业开发、节水灌溉等草原建设项目。认真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大草原保护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制度,有效改善草原质量和草原生态系统。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和生态公益林保护,新增有林地面积2万公顷,新增活立木蓄积量2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2.3%。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维护生物多样性,做好对河流、湖泊、湿地的监管和保护工作。
大力实施生态移民工程。捆绑实施“移民扩镇”、“生态移民”等移民项目,制定补偿、住房、就业、社保、养老等综合性移民措施,推动沙区和草场退化地区牧民向中心城镇集聚,实现生态移民200户以上。
第二节 加强环境治理
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生产、生活污水排放管理力度,加快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新建工业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按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排放,确保饮用水安全。
积极改善空气与环境质量。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监管,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速淘汰落后产能设施,减少城镇有害气体排放。提高生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电子废旧产品集中处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总量分配目标内。
大力加强矿山环境保护。科学编制矿产资源保护规划,实行矿山开发与治理同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加大地质灾害的防治力度。试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加强对矿区的环保执法和监管。
第三节 推进能源资源节约
积极推进能源节约。加快推进热电联产供热项目,提高煤炭资源利用效率。推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广使用节能材料,重点实施宾馆、饭店、办公楼等公用建筑节能建设和综合节能改造。推行电力节能,引导全社会广泛应用节电装置。推行燃油节能,淘汰能耗超标的汽车和牧业机械设备。万元GDP煤耗、电耗等能源消耗指标达到自治区要求。
积极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建立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机制。实行高耗水行业用水计划管理,促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再生水使用率。实施畜牧业节水措施,建设节水灌溉工程和饲草基地。加强公共建筑和住宅节水设施建设,全面推广应用节水产品和器具。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建筑等行业材料消耗管理。鼓励、支持使用新材料、再生材料,促进金属材料、木材、水泥等材料的节约代用,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能意识。
第四节 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积极发展低碳经济
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适应气候变化,加快培育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和交通体系。支持企业积极改进生产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走绿色发展之路。提倡社会公众绿色生活方式,鼓励居民使用节能灯、太阳能热水器、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积极发展森林草原碳汇。积极发挥森林、草原生态资源优势,深入发掘碳汇潜力,逐步建立森林、草原碳汇体系。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增加森林面积与蓄积量,提高碳汇能力。积极开展碳汇核算、碳汇交易研究,配合呼伦贝尔市建立森林草原碳汇交易机制,着力打造呼伦贝尔重要的碳汇基地。
第三章 深入实施“牧业稳旗”战略 加快推进畜牧业现代化进程
进一步巩固畜牧业基础地位,稳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健全畜牧业综合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畜牧业现代化,成为呼伦贝尔市重要的绿色畜产品生产基地。
第一节 大力实施畜牧业产业化经营
积极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扶持壮大现有乳肉加工企业,努力引进一批知名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畜产品加工转化率,促进企业生产经营上规模、上水平。重点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达到15户以上,畜牧业产业化经营联动牧户比重达到90%,产业化经营收入占牧民新增纯收入比重达到70%以上,带动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达到1亿元。
专栏5:“十二五”时期主要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
加工转化能力:年加工鲜奶4万吨,年屠宰加工牲畜35万只羊单位。
综合加工率:鲜奶33%,肉类35%。
加强畜牧业产业化基地建设。促进特色优势畜产品生产向优势区域集中,实施标准化、规模化种养殖,建设“乳、肉、草、特”四大基地,实现乳肉等畜产品稳定增长,保证蔬菜、鱼类等“菜篮子”产品稳定供给。大力发展乳业基地。重点建设沿海东、阿杜公路及301国道奶业发展带和阿嵯两镇镇郊奶业发展区,推行集中饲养,建设标准化奶牛小区和奶牛场20个,奶牛头数达到6万头,鲜奶产量达到12万吨。大力发展肉业基地。发展肉羊、肉牛的规模养殖和集约化经营。加快建设肉羊、肉牛繁育养殖基地,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小区达到18个,积极推进品种改良,提高肉产品质量和产出率,肉类产量达到2万吨以上。大力发展草业基地。积极发挥境内外牧草资源优势,大力加强饲草基地建设,建设完成3个3000吨以上储备草基地。大力发展特色种养殖基地。扩大生猪、鱼类、大雁、蔬菜等种养殖基地规模。特种动物养殖基地达到6个,存栏达到4万只。设施蔬菜种植面积达到5000亩,产量达到4000吨。生猪养殖场达到7个,猪肉产量达到500吨。鱼类养殖基地达到6个,鱼类产量达到550吨。蛋鸡养殖达到2万只,鸡蛋年产量达到25吨,鸡肉产量达到30吨。
专栏6:农牧业重点工程
肉牛、奶牛和肉羊高产创建工程:建设标准化奶牛小区和奶牛场20个,奶牛头数达到6万头,鲜奶产量达到12万吨,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小区达到18个,肉类产量达到2万吨以上。
阿镇农牧业生态园区项目:发展反季节无公害蔬菜、生态养猪、家禽养殖等产业,蔬菜种植面积达到5000亩,产量达到4000吨。生猪养殖场达到7个,猪肉产量达到500吨。蛋鸡养殖达到2万只,鸡蛋年产量达到25吨,鸡肉产量达到30吨。
第二节 大力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
积极推进牧民专业化合作组织发展。引导和支持牧民建立各类专业化合作组织,牧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40家以上。不断扩大合作式经营的范围,提高参与合作经营的牧民数量,努力实现规模化联户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和抵御风险能力,促进牧民增收。
积极推进草牧场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支持各类牧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牧区草牧场流转,鼓励和引导草牧场向养畜大户、家庭牧场、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流转集中,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健全牧区草场流转服务体系,推进草场确权工作,完善承包合同管理。草牧场流转面积达到180万亩。
积极调整畜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畜群畜种结构,不断提高牲畜良种率。积极调整畜牧业区域布局,在目前已形成的“北乳、南肉、中特色”基础上,在一定区域内集中特色和品种,形成集中连片发展格局。牧业年度牲畜头数控制在130万头,大小畜比例调整为1:7.6。
积极抓好牧区“三改一建设”。大力实施牧区经营体制改革,有效发挥生态家庭牧场在牧民增收、贫困户脱贫、草牧场规模化经营方面的作用。积极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全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养殖业结构调整。着力改善牧民生活条件,加强牧区生态、水利、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牧区生产生活水平和畜牧业现代化水平。
第三节 大力构建现代畜牧业体系
加快推进畜牧业机械化,加强畜牧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投入与扶持政策,提高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发展“特色、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畜牧业。
加大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整合畜牧业产业化、人畜安全饮水等项目建设,加强牲畜棚圈、围栏、机电井、牧业机具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抵御气象灾害能力,走建设养畜、科学养畜的发展道路,提高牧民综合生产能力。新建棚圈300座4.5万平方米,新增草牧场灌溉面积8万亩,累计达到11万亩。
提高畜牧业机械化水平。充分利用农机补贴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建设,加快推广先进适用牧业机械化技术,提高牧业机械化水平,推动畜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牧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2%以上。
推进畜牧业科技创新。不断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实施科技实用技术入户工程,大力引进和推广科技新产品、新品种。实施养殖业良种工程,不断提高良种选育。逐步使全旗畜牧业科技成果推广率达到90%以上,牲畜良种化率达到95%以上。
第四节 大力推进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惠牧政策体系。建立工业支持和反哺畜牧业的长效机制。继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支持畜牧业发展。全面落实对牧业及牧户的各项资金补贴政策,不断健全公共服务和保障支持体系。促进发展牧区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引导牧民合理利用信贷资金发展畜牧业。强化畜牧业服务体系绩效考评与经费保障。
加强牧民实用技术培训。以培训养殖业能手、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等为重点,实施新型牧民培训工程。增强专业服务人员队伍素质,提高科技实用技术服务水平。累计培训牧民达到4000人次,推广实用技术10项以上。
建立完善牧区购销体系。加快畜产品交易市场和信息体系建设。继续推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鼓励供销、邮政、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连锁经营。加快牧区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力争建成快捷、多元、顺畅的畜产品购销体系。
第四章 深入实施“工业富旗”战略 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充分发挥我旗环境承载、资源供给、交通保障等能力强的优势,深入实施“工业富旗”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第一节 综合利用多种资源,培育多元产业发展
综合利用煤炭、石油、有色金属等多种优势资源,着眼于构建新型工业化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八大产业发展进程,推动工业经济实现新发展,工业产值实现95亿元以上,第二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3%以上。
加快煤炭产业发展进程。充分发挥煤炭资源富集和邻近地区市场优势,积极筹划煤炭产业项目,依托华能、华电、国电等企业,加快开发建设诺门罕、嵯北、五一、呼和诺尔、莫达木吉等大型煤田。实现诺门罕、嵯北煤田开采和铁南煤矿项目投产,煤炭产量达到2000万吨。
加快电力产业发展。依托煤炭资源优势,积极促成煤炭和电力企业进驻,合力推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站项目建设。实现华电集团一期2×100万千瓦坑口电站项目投产,发电量达到100亿千瓦时。力争阿尔公2×60万千瓦、诺门罕6×66万千瓦坑口电站项目获得核准并启动建设。
加快煤化工产业发展。以煤制气、乙二醇、烯烃、合成氨、尿素等产品为主,建设具有高技术含量,具备规模经济效益的能源—化工—材料一体化的现代化大型煤化工基地。实现国电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项目投产,启动华电年产20万吨乙二醇、汉能煤制烯烃、嵯北煤田年产120万吨甲醇联产60万吨烯烃、诺门罕煤田煤制天然气项目建设。
加快石油产业发展。大力提升石油开采能力,扩大境内外原油开采规模。实现原油年产量15万吨。支持大庆石油公司建设石油化工生产基地,启动300万吨炼油和30万吨乙烯厂建设项目。
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依托老风口、白音查干、础鲁等地区风能资源及嵯岗地区太阳能资源,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产业。实现风电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发电量26亿千瓦时;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万千瓦,发电量4300万千瓦时。
加快多金属开采产业发展。依托罕达盖、巴尔图地区铁、铜等多金属资源,加快采选项目建设。实现年采选铁精粉20万吨、铜矿粉2000吨。
加快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突出发展乳肉制品、羊绒皮革和饲草加工业。加大支持现有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力度,积极引进实力强、技术新、工艺精的专业企业投资建设大规模的肉类、皮革、绒毛加工厂。实现日处理鲜奶500吨、年综合加工肉产品4500吨、羊绒100吨、皮革50万张。
加快进出口产品加工产业发展。依托口岸、交通优势,重点发展面向对蒙市场的建材生产、服装加工、小家电组装、蔬菜加工等出口产品加工业。
第二节 依托大企业,实施大项目
“十二五”期间要使工业经济形成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支撑力,在做大做强现有8家规模以上企业的基础上,再引进一批国内外著名的大企业,集中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加快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进程,做大经济总量、做实发展基础。
做大做强规模企业。加大对乳肉、建材等传统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和发展壮大石油、煤电、煤化工、风电、光伏电、多金属开采等资源开发及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龙头地位的重点企业,实现每个主导产业至少有1家龙头企业。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构建多层次融资平台,为企业壮大规模创造条件,力争使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5家。
实施一批重点项目。以推进八大产业发展为重点,实施32个重点工业项目,推动工业产业向集中集聚集约方向发展。形成以煤炭开采、煤电、煤化工为主的煤炭开发,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主的绿色能源开发,以石油开采、提炼为主的石油开发,以铁铜粉精采选为主的多金属开发等产业集群。
专栏7:重点工业项目
1、煤炭开发实施15个重点项目。煤炭开采、提质6个:华能铁南矿年产300万吨煤炭开采及褐煤提质、白音查干煤田年产120万吨、嵯北煤田年产1000万吨、五一煤田年产1000万吨、诺门罕煤田年产2000万吨煤炭开采及褐煤提质、呼和诺尔煤田年产1000万吨煤炭开发项目;煤化工6个:国电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诺门罕煤田40亿立方米煤制气、五一煤田55亿立方米煤制气、嵯北煤田年产120万吨甲醇联产60万吨烯烃、华电集团诺门罕煤田年产20万吨乙二醇、汉能集团呼和诺尔煤田年产120万吨甲醇60万吨烯烃项目;煤电3个:阿尔公2×60万千瓦、诺门罕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国电2×66万千瓦煤电项目。
2、石油开发实施2个重点项目。5万吨石油开采、300万吨炼油厂项目。
3、绿色能源开发实施5个重点项目。国华爱依35万千瓦风电项目,华能30万千瓦风电项目,国网30万千瓦风电项目,天润鑫能20万千瓦风电项目,威赛斯嵯岗镇0.5万千瓦太阳能发电项目。
4、多金属开发实施2个重点项目。包钢集团罕达盖一期20万吨铁精粉、2000吨铜矿粉开发项目。
5、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6个重点项目。3个220KV输变电工程:伊敏—诺门罕—阿木古郎,海拉尔——阿木古郎,扎赉诺尔—嵯岗;3个110KV输变电工程:阿木古郎—罕达盖、诺门罕—乌苏木、嵯岗—嵯北煤田。
第三节 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基地建设
坚持“点状布局、集约设置、深度转化、循环利用”的发展原则,推动产业向基地集中,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形成工业项目建设带动基地发展,基地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互动发展格局。
按照呼伦贝尔市建设工业园区、基地的发展思路,全面加快嵯岗产业基地、额布都格中蒙经济技术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为基地产业发展提供相关配套条件。按照集聚、集约、升级、延伸原则,引进一批大型龙头企业。从规模、技术、环保和就业等方面,完善产业基地企业准入制度,实现产业基地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高效益发展。
专栏8:产业基地及产业布局
1、嵯岗产业基地:以煤电、煤化工、石油化工、光伏发电为主导产业,大力推动乳、肉、草深加工等产业,积极发展进出口贸易、来料加工、现代物流,协调发展第三产业。
2、额布都格中蒙经济技术合作区:以中蒙资源合作整合、加工转化煤炭生产、煤化工、煤电、风电、石油、有色金属开发为主导产业,辅助发展农畜产品加工、日用家电,物流、旅游等产业。
第四节 发展非公经济,打造地区品牌
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加强对非公经济的支持,使非公经济成为我旗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非公经济增加值占全旗经济总量的45%以上,从业人员占全旗从业人员的60%以上。优化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法制环境、管理环境和创业环境,拓宽非公经济融资渠道,推进融资平台建设。引导非公经济与中小企业拓宽生产经营和服务领域,围绕八大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搞延伸,围绕重点项目搞协作,围绕产业基地搞配套,围绕边境贸易搞进出口。鼓励非公经济发展信息网络、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实施品牌战略。争取国家、自治区品牌支持资金,建立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鼓励发展行业协会和商会,积极扶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畜产品认证,打造有地区特色的商标品牌。
第五章 深入实施“旅贸活旗”战略 加快推进以旅游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发展进程
以发展旅游业为引领,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提高服务业在产业发展中的比重,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7%,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9.7%,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在30%左右,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40%以上。
第一节 积极促进旅游业升级
以现有景区为依托,着力构建“八区两游四环线”的旅游框架,打造休闲度假、生态、宗教文化、民风民俗旅游品牌。旅游接待人数累计达到148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达到10亿元。
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精心打造以草原生态、宗教文化、历史文化等为主要内容的“三大精品旅游品牌”。即以道乐都、伊和乌拉旅游景区为代表的草原生态旅游品牌,以甘珠尔庙景区为代表的宗教文化旅游品牌,以诺门罕战争遗址景区为代表的历史文化旅游品牌。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以网络传播、重大节庆、民间特色活动为载体,多层次、多渠道宣传推介我旗生态、民俗、宗教、文化旅游景点、景区,不断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加快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甘珠尔庙、诺门罕等重点景区建设,积极推进景区晋级工作。加强旅游接待、集散、救助、咨询等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服务网络、信息交流平台。健全和完善重点旅游景区交通网络,着力建设重点旅游景区与主要干线公路的连接线。
精心培育精品旅游线路。发挥草原、战争遗址、口岸、宗教和民俗文化的组合优势,鼓励和扶持乡村牧户旅游,积极发展跨境旅游,全力打造精品旅游线路。积极培育民风民俗牧户游、冬季那达慕、冰雪节等体验式旅游项目,积极开发特色民族手工艺品,力争将乌布尔宝力格苏木建设成为特色民俗、景观苏木。
全面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加强旅游业重点领域的建设与管理,推进旅游服务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加强旅行社建设和导游业务培训,提升旅游接待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监管体系,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健全旅游业投诉、受理、查处机制,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专栏9:“八区两游四环线”旅游框架结构
八区:道乐都景区、诺门罕景区、巴尔虎蒙古部落景区、额布都格景区、甘珠尔庙景区、诺干湖景区、伊和乌拉景区、双山景区。
两游:乡村牧户游和对蒙跨境旅游。
四环线:海拉尔-鄂温克-新左旗-新右旗-满洲里旅游环线;阿尔山—新左旗—鄂温克旗—海拉尔旅
游环线;阿尔山—新左旗—新右旗—满洲里—海拉尔旅游环线;海拉尔—新左旗—蒙古国松布尔苏木—蒙古国乔巴山市—新右旗—满洲里境内外旅游环线。
第二节 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
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认真落实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物流基地建设。加快建设以滨洲铁路、嵯岗工业基地为平台的北部物流基地。积极建设以阿镇为中心,以中蒙经济技术合作区为平台的口岸物流园区。努力引进和培育一批现代物流企业。加快发展商贸流通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商业网点、商品市场建设步伐。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等现代经营业务,积极建设适应蒙古国消费需求的专业市场。加快发展宾馆会展业。积极发展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宾馆,提升宾馆服务业档次和水平。建设额布都格中蒙经济技术合作区贸易会展中心,定期举办中蒙口岸贸易洽谈会和商品展示会,力争使额布都格口岸成为自治区沿边开放地区最具优势的会展平台之一。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中介服务业。积极争取保险机构、商业银行等金融企业在新左旗设立分支机构。培育和发展苏木镇银行、牧区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积极发展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各类中介服务行业。
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特色餐饮业。培育一批民族特色酒店和地方风味酒店,打造民俗餐饮、绿色餐饮和特色餐饮品牌。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充分利用和开发社区资源,扶持发展家政、保安等社区服务业。鼓励创办社区购物、餐饮、医疗、维修、废旧物资回收等生活服务网点。加快发展房地产业。积极推进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开发建设,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按照住宅管理社会化、专业化的要求,积极推进房地产物业管理规范化、市场化。商业用房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人均住宅面积达到35平方米。
第六章 深入实施“科教兴旗”“文化名旗”战略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发展进程
第一节 加快发展科技事业
加快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并实施国家科技富民强旗工程,扎实推进科技支撑行动,改善牧民生产生活方式,实施“星火科技12396”信息员制度与科技特派员制度。
第二节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加快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加快公办幼儿园发展,新建6所公办幼儿园,使每个苏木(镇)均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总数达到8个。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实行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制度,学前教育民族语言授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和生活补助。力争建立幼儿托管与学前教育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学前教育队伍建设、教育投入、安全准入、收费监管等组织管理与建设。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加快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现代化水平,教学现代化手段运用率达到90%以上。巩固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成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小学净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均保持在99%以上。中小学校标准化率达到90%以上。
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积极打造全市一流的民族教育品牌,探索在普通中小学开展民族语言、民族文化、民族历史等选修教育,规范民族学校双语教学和短期专题培训,深度挖掘民族文化元素,大力弘扬、传承民族文化、民族语言和民族艺术。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建立民族教育助学体系。
提高职业教育水平。大力推广“9+3”免费职业教育模式,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建设职业中学独立校址和实训基地,改善办学条件。推动职业中学向职教中心的转型,从学历教育向非学历教育转变。实施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拓展培训范围,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教育。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力加强教师教育培训中心和培训队伍建设,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力度,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水平和教师学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数占在职教师比例达到30%以上。建立教师队伍考录补充长效机制,保证教师队伍年龄、专业、学历结构合理。
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举办各种教育培训机构,开办成人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大力发展职前教育、职后岗位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构建适应我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终身教育体系。
第三节 加强民族文化建设
积极发展民族文化事业。以蒙元文化为重点,建设以蒙古族文化为主体,凝聚多民族、多民俗文化元素共同发展的民族文化大旗。促进新左旗文化的发展和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创作、繁荣。加强民族文化宣传,提高民族文化产品供给能力。
完善文化服务体系。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文化惠民工程,加强旗、苏木镇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与管理,重点建设和完善马文化博物馆、文体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一批嘎查、社区文化室。加强档案工作,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服务水平,新建1座标准化档案馆。做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蒙语广播无线覆盖工程、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蒙语译制基地工程,全面推进广播电影电视数字化,提高广播电视制作播出能力,广播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均达到 96%以上。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改革,激发文化事业发展活力。鼓励文化创新,培育文化企业,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加强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立足新左旗独具特色的巴尔虎蒙古族民俗文化,充分发挥蒙古族长调民歌之乡和研究基地的文化影响力,做好民族文化遗产挖掘、整理、传承和保护。全力征集民族文物、历史传记等民族文化遗产,打造民族文化品牌。
加快发展体育事业。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加大室内体育场馆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有健身活动中心的苏木镇比例达到80%,建有功能相对齐全的公共体育设施的社区、嘎查比例达到30 %。加强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成立业余体校,全面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大力保护和发展搏克、耐力赛马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第四节 积极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公共卫生扶持力度,逐步扩大传染性疾病免费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加强重点疾病和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完善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实现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全覆盖。加强精神康复、预防保健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加强和完善卫生监督检测,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急能力,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条件。建立和完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高危儿童救护机制和贫困孕产妇救助机制。出生婴儿死亡率控制在21‰以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加快建立居牧民健康档案,推进居牧民健康管理信息化。提高卫生行业人员素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普及率达到 100%。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公民卫生素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完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基层医疗设施建设,重点办好旗人民医院和蒙医院,每个苏木镇办好1所卫生院,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嘎查建立卫生室,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加快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功能,转变服务模式,逐步实现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与社区卫生院相互合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和技术合作制度,提高苏木镇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国家基本药物实行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建立基本药物统一配送制度,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偿机制,推行基本药物处方集合临床应用,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经费补偿政策,逐步提高医保报销标准。推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吸引社会资金举办医疗机构,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发展格局。
发展蒙医蒙药事业。采取多种方式培养蒙医人才,加快发展蒙医医院、蒙医特色门诊等医疗机构建设。推进蒙药开发和蒙药剂型改革,提高蒙医研究、蒙医诊治和蒙药事业发展水平。
第五节 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加强牧区人口服务与管理,加大投入力度,推进苏木镇计生服务中心建设,覆盖每个苏木镇。健全和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强队伍建设,技术服务人员达到5-8人/万人。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建立出生缺陷干预机制,优生检测率达到70%以上。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和能力,创建自治区级优质服务先进旗。
第七章 深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快推进民生保障和改善进程
高度关注和改善民生,继续推进“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使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第一节 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努力扩大就业。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服务制度,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待业人员的就业素质。城镇新增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达到2000人次,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600人次。支持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吸纳城镇和牧区富余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城镇新增就业2000人以上,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550人以上。鼓励自主创业,积极提供资金扶持和政策支持,争取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总额达到2000万元。积极开展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行动。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优化城乡居民收入结构,逐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提高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不断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力争在岗职工工资超过全市平均水平。严格落实饲料粮、农机补贴等国家惠牧政策,使牧民转移性收入所占比重达到10%以上。深入推进草场规模化经营,严格执行征地补偿制度,提高牧民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比重。鼓励牧民外出务工,增加牧民工资性收入。逐步提升城乡低保和各类补助、救助标准,提高困难群体的保障性收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年均增长15%。
第二节 着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建立和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商业保险为补充的覆盖全旗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新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1440套。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管理制度,推行租售并举的保障方式,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着力解决孤残人员、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众的住房问题。大力改善牧民住房条件,推进游牧民定居、棚户区和危房改造等牧区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游牧民定居工程470套,危房改造900套。
深入推进集中扶持和扶贫开发。实施困难地区集中连片开发攻坚工程,大力开展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移民搬迁扶贫等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开发式扶贫,稳步开展救助式扶贫,提高扶贫开发的综合成效,扶贫项目覆盖面达到65%,脱贫人数达到2500人。充分发挥嘎查两委致富带动作用,加强对贫困牧户的综合帮扶,建立整套的扶贫培训、项目实施、后期监管的脱贫致富机制,确保贫困人口收入稳步提高,返贫率控制在8%以下。
积极发展福利、慈善、养老及残疾人事业。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与慈善组织,鼓励发展红十字事业,增强社会救助能力。苏木镇建立社会捐助站,社区设立社会捐助点,完善社会救助服务网络。加强福利院设施建设,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建设敬老院2所,综合性老年服务中心1个。扶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法律服务,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健全“五保”和“三无”对象集中供养长效机制,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40%。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牧区合作医疗,逐步提高困难群体的医疗补助标准,新牧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牧区养老保险。进一步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障覆盖面。
专栏10: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重点
公共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免费;牧区中等职业教育免费;适龄儿童特殊教育免费;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提供补助,施行蒙授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制度。
就业服务:为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劳动仲裁;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提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援助。
社会保障:城镇基础养老金提高统筹层次,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障全覆盖;城镇职工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牧民享有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等基本医疗保障;城镇职工享有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为城乡困难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服务;为孤残、五保户、高龄老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福利服务。
医疗卫生:提供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健康教育、高血压等慢性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公共卫生专项服务;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把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等计划生育服务,继续实施“一杯奶”等优生促进工程。
住房保障: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完成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公共文化:公共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牧区广播电视基本覆盖,为牧区提供电影放映、送书送戏等公益性文化服务。
基础设施:实施嘎查通油路工程,城镇建成区公共交通全覆盖;嘎查全部通电,无电地区人口全部用上电;邮政服务做到乡乡设所、村村通邮。
环境保护:具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环境监测评估能力;保障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第八章 深入提高承载发展能力 推进构筑综合基础设施体系进程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约布局,着力解决制约我旗发展的瓶颈问题,努力提升基础设施承载发展的能力。
第一节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争取牧区公路建设项目,加快一级、二级公路和专用公路建设。全力支持满洲里至阿木古郎一级公路和满洲里至额布都格边防三级公路建设。加快推进嵯岗—莫达木吉—乌布尔宝力格苏木公路、甘珠尔庙—嵯岗公路。全旗公路总里程达到2000公里,其中三级及以上公路921公里,占等级公路总里程的46%,公路网密度达到9公里/百平方公里,四级及以上通村公路通村率和路面硬化率均达到80%。形成“三横三纵”公路交通网络,境内的一条国道、三条省道全部建成一级公路。
专栏11:公路建设重点
一级公路:满洲里—阿拉坦额莫勒—阿木古郎段;
三级以上公路:满洲里—中俄蒙三国交界点—尚迪好来—阿日哈沙特—贝尔湖—额布都格边防公路;
农村公路:嵯岗—莫达木吉—乌布尔宝力格公路、甘珠尔庙—嵯岗公路。
“三横三纵”公路交通网络:三横:G301国道、嵯岗经莫达木吉至乌布尔宝力格公路、S203省道;三纵:甘珠尔庙至嵯岗公路、S201省道、S202省道。
加快铁路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支持两伊铁路复线工程、满洲里至伊尔施铁路建设,扩大与相邻地区的连通网络,完善综合运输体系。
第二节 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开展全国第一次水资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全旗地表水、地下水资源分布、储量及变化情况,建立水资源数据库,为科学配置、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提供依据。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新建节水灌溉工程9.9万亩、集中供水工程12处、分散式供水工程50处、抗旱水源井 200眼,解决吉布胡朗图苏木以及其它饮水困难地区居牧民安全饮水问题。积极推进阿拉坦水库除险加固和嵯岗防洪堤建设工程。
第三节 加快电网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国家、自治区统一规划,依据我旗电网建设综合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加大风光互补供电工程建设力度,解决边远嘎查供电问题,实现户户通电。加快变电站布点和主网架构建,实现与呼伦贝尔电网有效衔接,境内电网协调发展。
专栏12:电网建设重点
市级电网建设规划项目安排:
——220KV输变电工程:伊敏—诺门罕—阿木古郎、海拉尔—莫达木吉—阿木古郎、扎赉诺尔灵泉—嵯岗。
旗级农网建设规划项目安排:
——2011年,建设110kv阿木古郎—罕达盖、诺门罕—乌苏木、嵯岗—嵯北煤田输变电工程、35kv莫达木吉-新公社-吉公社-嵯岗输变电工程、35kv阿木古郎-乌公社输变电工程、35kv罕达盖-巴日图输变电工程、实施110kv莫达木吉变电站改造工程、35kv西苏木变改造工程、35kv塔苏木变改造工程。
——2012年,建设35kv莫达木吉-新公社-吉公社-嵯岗输电线路工程、35kv阿木古郎-乌公社输电线路工程、35kv罕达盖-巴日图输变电工程、35kv莫达木吉-白音查干输变电新建工程、35kv巴彦塔拉变增容改造。
——2013年,建设110kv扎赉诺尔--嵯岗输变电工程、35kv巴日图箱式变工程,实施110kv莫达木吉变增容改造工程、110kv罕达盖变增容改造工程。
——2014年,建设35kv阿木古郎-巴彦塔拉输变电工程、35kv莫达木吉-白音查干输变电工程。
——2015年,建设110kv诺门罕--诺门罕南输变电工程、吉公社35kv箱式变工程、新公社35kv箱式变工程。
第四节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工业、企业、农牧业、物流业等信息化进程。实施综合宽带通信网络工程,加强牧区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苏木镇所在地通光纤,形成以光缆为主的骨干传输网,提高电信网络覆盖率。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推进政务公开网站、行业公开网站、企业宣传网站建设。加强重要信息系统建设,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推进数字化城市建设,加快建立城镇公共管理信息网与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第九章 深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
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城镇规划,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要素集聚能力,促进产业和人口向城镇集中,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
第一节 完善城镇结构
加快推进中心镇重点镇建设。按照“突出特色、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注重实效、保护环境”的原则,全面推进中心镇阿木古郎、重点镇嵯岗的发展,实施产业、教育、卫生、文化等集聚,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城镇品位、建设发展平台、提升综合实力,成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集结点、辐射点、带动点。
加快推进苏木所在地建设。大力加强苏木所在地道路、水利、电力、供热、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基层卫生、文化、民政等民生保障部门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服务保障能力,满足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
第二节 提升城镇功能
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推进供热、给排水管网、垃圾与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心镇集中供水、供热普及率分别达到85%和60%,生产、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以上,镇区绿化覆盖率35%以上。推进镇区道路建设,城镇人均拥有铺装道路面积达到25平方米。
加强城镇管理。推进城镇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公共设施管理维护力度,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加强居民交通、卫生、环保等文明教育,提高居民综合素质。加强社区管理,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满足群众生活需求,形成政府公共服务、居民志愿互助服务、市场提供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
第三节 统筹城乡发展
推行城乡一体化的户籍制度。实行以居住地和就业地为原则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用准迁制度取代计划控制城镇人口机械增长的管理办法。把符合落户条件的牧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和有效手段,放宽外来人口落户城镇条件,允许进城务工人员进入城镇登记常驻户口,在子女入学、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健全完善基本保障制度。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完善“旗—苏木镇—嘎查”三级客运网络。增强中心镇和重点镇在转移人口、产业集聚、生活服务、就业增收和培养新型牧民等方面的功能。
加强新型牧区建设。加快公路网络建设,实现苏木镇通油路、嘎查所在地通公路目标。抢抓国家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机遇,全面提升牧区电网的可靠性和供电能力。全面实施水、电、路、房和优美环境“五到牧户”工程,进一步解决牧区人畜安全饮水问题,加大对使用新型生活能源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改善牧区生活环境。
第十章 深入促进开放合作发展 推进中蒙合作和对接东北承接东部发达地区进程
坚持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并举,深化与东北三省的产业、基础设施和政策对接,加快承接东部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加强中蒙边境区域合作,不断提高开放层次和水平。
第一节 加强中蒙边境区域合作
完善口岸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额布都格口岸功能,实施口岸物流园区和物流配送中心配套工程建设,改造提升口岸“一关两检”基础设施水平,不断提高通关能力;积极促成口岸过货原油等资源,全力做好从口岸管道运输原油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口岸常年开放进程。
推进重点领域合作。全面加快额布都格中蒙经济技术合作区建设进程,大力支持资源开发企业赴蒙古国开展矿产勘探、开采、加工、冶炼等领域合作,重点加快塔木察格油田开发进程,全力支持大庆塔木察格油田至嵯岗石油输送管道工程建设;加快出口加工产业发展,重点发展资源深加工、日用家电生产等企业发展;加强合作开发旅游资源力度,全力推进跨境旅游产业发展;继续推进从蒙古国进口饲草工作,逐年扩大规模,保障应急饲草储备、缓解草场压力。逐步加强、拓展与蒙古国在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第二节 加强与东北及东部发达地区的对接与合作
全力实现发展对接。深化与东北三省在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基础设施、生态保护、旅游发展、对外开放、市场建设、社会事业、信息传媒等方面的对接合作,重点引进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关联度强、支撑带动能力强的企业,联手推进开放开发,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积极开展与东部发达地区在资源转化、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战略合作,重点承接东部发达地区资金技术密集型和高新技术等产业转移,提高承接资源型产业准入门槛,优化择商选资环境,形成多元化产业发展格局,推进区域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发展。
全面推动协同发展。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实施联合谋划项目、联合建设基地、联合打造品牌、联合开拓市场,推动资源互补、要素组合和优化配置,形成整体竞争优势,促进共同发展,成为与东北地区、东部盟市协同发展的示范区。
第十一章 深入促进和谐稳定发展 推进文明社会建设进程
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完善文明建设推进机制,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第一节 加强政治文明与民主法制建设
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加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职能。认真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工作,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发展。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巩固民主团结、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全面推进廉政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与教育、监督和预防并重的惩治腐败体系。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不断健全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推进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健全政法工作保障机制,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节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精神文明创建。积极开展文明城镇创建活动,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创建覆盖面力争达到95% 左右。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抓好窗口行业、执法部门和党政机关文明服务建设,开展优质规范服务活动,继续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和公示制。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达到8个以上,呼伦贝尔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达到100 个以上。
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切实加强公民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着力营造讲秩序、强责任、守诚信、重包容的社会氛围。继续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形成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文明风尚。
第三节 加强公共安全管理
加强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为主、部门协作和社会参与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完善食品药品执法与监管、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规范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强化畜产品生产销售各环节的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确保乳肉等畜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环境污染、气象灾害、公共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应急机制。加强饮用水源地、居民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污染防治,完善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销售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各项安全措施。提高气象服务水平,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完善救灾物资保障制度,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和城镇消防设施建设,强化防扑火队伍建设,提高防扑火和救援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继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力争实现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5以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1以下。
第四节 加强平安创建
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大调解机制,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综治中心、综治站、综治部,形成协作配合、便民高效的工作格局。加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互联网络、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做好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逐步建设重点防范区域视频监控系统,提升社会治安管理能力。
第五节 加强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
不断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加强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工作,增强军供保障能力。以国防教育基地、民兵训练基地和民兵应急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国防教育、国防后备力量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加强双拥工作,积极争创国家和自治区级双拥模范旗。完善安置军转、军休人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和随军家属就业机制,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坚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边境繁荣与和谐稳定。
第十二章 规划保障
第一节 组织领导保障
全面提高对《新巴尔虎左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重要性的认识,全面强化规划意识,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通过系统周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为本规划的有效实施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必须以本规划为依据,服从和服务于本规划。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组织领导,建立起高效的规划实施、监测、监督体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目标管理,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衔接协调、运行高效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关心规划、自觉参与规划实施的浓厚氛围。
完善规划实施的绩效考核。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要纳入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以“十二五”发展目标、任务为重点的绩效考核体系,全过程评价规划实施情况,政府和相关部门以本规划任务和目标为依据,完善相应考核制度。
第二节 体制保障
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形成发展合力与动力。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建立行政审批、运行、监管长效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依法行政、执法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政府自我约束机制。确保优化投资环境及各项优惠政策到位,为“十二五”各项经济指标的实现提供保障。深入推进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大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
牧区综合改革。深化苏木镇综合改革,进一步化解嘎查债务。坚持和完善牧区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的牧区草牧场承包关系稳定并长期不变。建立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积极探索解决“三牧”问题新途径。
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增加民生工程投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保障财政资金规范运行。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保障各项民生政策落实。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体系,放宽金融领域市场准入。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民营资本和私人资本参与金融业发展的资本转化途径,不断满足多样化金融需求。实施并扩大牧业保险覆盖面,增强抵御自然风险能力。
投资体制改革。加强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管理,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完善投资项目后评价、重大项目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政府投资管理制度。鼓励非公经济创办医疗、养老、教育、培训、社会福利等一般性社会事业。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落实资源税改革政策。深化电价改革,实行城乡各用电类别同网同价。合理制定供水价格,逐步实行阶梯式水价和超定额加价。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制度。加强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的价格与收费监管,稳定市场价格。
第三节 人才与科技保障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加快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队伍培养与建设,实施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和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完善人才储备与交流制度,加强公务员更新知识和专业工作能力培训,加大少数民族优秀人才选拔和培养力度,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才发展环境和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实施实用人才培训和教育工程,培养一批增收致富带头人。采取扶持、激励、奖励等措施,壮大本土企业家队伍。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政府机关环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绩效考核评价标准,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和合同管理制度。大力推进人才市场建设,促进人才合理配置。
强化科技服务保障。围绕高新技术产业、高效生态畜牧业等重点领域,加强关键性技术引进应用,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加快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科普宣传和科技成果转化。着力加强资源环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的科技创新,实施草地、湿地、沙地生态保护与开发利用科技专项,开展常见病、多发病、人畜共患传染病、地方病的早期防治技术研究。深入实施新牧区建设科技行动,稳步推进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工程。
第四节 投资与政策保障
加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努力保持投资稳定增长,为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投资保障。加强产业政策研究和重点专项规划研究,做好项目前期和储备工作,不断谋划、更新、补充项目储备库,多渠道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投资。增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改善民生需求,支持生态环境治理和循环经济发展,增加对畜牧业、科技、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和社会弱势群体生活保障的投入。支持融资体系建设,建立有利于启动和激活社会投资的机制,健全以政府引导、信息发布等间接调控手段为主的投资调控体系,逐步形成投资主体自主决策、融资渠道多元化的投资格局。
加强政策保障。抢抓国家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促进内蒙古又好又快发展、扶持老少边穷地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一系列政策机遇,组织专门力量、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力争得到更多有利于加快发展的项目、资金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革除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认真研究和制定我旗民生工程、就业工程、现代服务业等方面发展扶持政策,为“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第五节 机制保障
进一步增强规划纲要的指导性、约束力和执行力,通过加强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具体实施,全面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
建立规划体系和调控机制。在本规划纲要的指导下,全面组织新编和修编“十二五”区域性规划、专项规划和苏木镇发展规划,进行具体细化,在生产力布局、重点项目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加强与本规划衔接,确保总体要求一致,空间配置合理,时序安排科学,建立形成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增强总体规划的宏观指导和约束功能。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调控手段,将“十二五”规划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实施好重点专项规划和相关规划,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实施监督评估机制。本规划由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检查。加强规划实施跟踪分析,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定期进行动态监测和运行分析,旗政府在本规划实施的各个年份都要对规划执行情况做出报告,提交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规划实施中期,依法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当国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它重要原因导致实际经济运行与规划目标出现较大偏差时,旗政府将适时提出规划修编、调整建议,报请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执行。
本规划是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发展战略,结合新左旗实际,编制的第十二个五年总体规划,是未来五年我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旗各领域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依据。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在旗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好本纲要精神,正确履行职责,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实现富民强旗兴边目标而努力奋斗!